2024-05-20 10:10:34 | 19教育网
2022年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 校招 生 工作 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2828。
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制:三年。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办学地址: 陕西 省西安市阎良区迎宾大道500号。
第六条 颁发学历 证书 的学校名称: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证 书 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 毕业 证书
第七条 学校简介:
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百所示范性高职院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直属陕西省教育厅,面向全国招生。2015年,2017年,先后被国防部、教育部确定为空军、陆军定向培养士官院校;2006年12月,学校以全优的成绩顺利通过教育部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10年通过了国家示范院校建设项目验收,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百所重点建设的“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8年,学校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2019年学校又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被遴选确定为教育部“人文交流经世项目”首批“经世国际学院”,2020年被确定为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智能制造领域中外人文交流人才培养基地项目”建设单位。并 成功 入选“2019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院校、“2020中国职业院校世界竞争力50强”院校。学校设置有航空维修工程学院、通用航空学院、航空制造工程学院、航空管 理工 程学院、航空材料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自动化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士官学院等9个 二级 学院,并创建了通识教育学院、创新 创业 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体育 与健康管理学院等6个教学单位,1个航空制造工程中心,现代职业教育研究院、“三全育人”研究院等2个研究院,开设了通用航空、航空维修、制造、材料、管理、人工智能、自动化、汽车等门类齐全、航空特色鲜明,紧跟时代发展的高职类专业48个,涵盖了航空设备维修、机械装备制造、通用航空技术、人工智能技术、航空管理服务、交通运输营销等职业门类。全日制在校学生13000余名。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2022年,我校拟安排48个专业面向全国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学校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级招考部门公布数据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
第十条 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生源省级招生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规定的录取批次,采取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档考生按 高考 成绩及所填 志愿 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确定录取专业;分数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顺序依次排列。
第十二条 身体健康要求:
1、所有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2、定向培养士官的招收按照当年国家及生源省份规定执行,批次为专科提前批次。
3、根据行业要求及专业特点,建议报考我校空中乘务专业:女生身高163cm--175cm,男生身高175cm--186cm,面部及着夏装时身体裸露部分无疤痕。无色盲、色弱,无听力障碍,无嗅觉障碍,无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等遗传或传染性疾病。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请慎重报考,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四条 男女生比例:各专业均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学校 学费 标按照陕西省发改委、教育厅、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第六章 助学体系
第十六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社会专项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 新生 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七章 附则 19教育网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电子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招生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迎宾大道500号
邮编:710089
电话:029—86852309 86855868 86862884
传真:029—86852300
网址:
第十九条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 就业 处负责解释。
吉林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专科大学,共开设20个专科招生专业,学院现面向全国开展招生工作,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吉林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吉林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2022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高校全称:吉林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层 次:专科
第四条 校 址:吉林省吉林市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街道安家村科技大路777号
第二章 学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费标准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
飞机电子设备维修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飞机电子设备维修(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7000元;
空中乘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空中乘务(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500元;
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无人机应用技术(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 6500元;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500元;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500元;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500元;
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民航运输服务专业[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航空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航空地面设备维修专业[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民航通信技术专业[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智能焊接技术专业[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大数据与会计专业[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无人机测绘技术专业[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护理专业[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吉林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吉林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此外,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 %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院设立了校内奖学金(一等1200元/年,二等800元/年,三等200元/年)和困难学生帮扶资金,建立了孤残学生帮扶与救助制度。
为实施精准帮扶,学院每年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走访慰问计划,为其发放慰问品。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学生专业及个人能力,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以通过参与勤工助学获得资助,减轻生活负担。
第八条 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高校学生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相应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条 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一条 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2、院校志愿: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区,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在实行“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市区,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的情况下,录取非一志愿考生。
3、专业录取:采取“志愿优先”的原则,即录取时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按照投档分数从高到低录取一志愿的考生,一志愿生源不足专业,按志愿顺序录取。
4、优先级别: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我院规定的办法执行,即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顺序比较语文、数学、综合、外语,投档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及安排专业。
5、专业调剂: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未能按专业志愿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并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专业。
6、退 档:未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7、照顾加分: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并录取。
8、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9、按照行业标准相关要求,有面试和政审要求的专业详见学校官网。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北区科技大路777号
联系电话:0432-69986066 15143268877
联系人:李老师
第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吉林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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