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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师范大学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四川)招生简章

2024-05-21 17:45:25 | 19教育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师范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46011658隶属于:海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性质:民办
标识代码:4151014043隶属于:四川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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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师范大学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四川)招生简章

海南师范大学2020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海南师范大学位于美丽的滨海旅游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海口市,是海南省教育部共建高校、海南省重点大学,是中宣部批准的首批部校共建新闻学院高校。

学校前身可以追溯到清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的琼台书院;1949年秋正式创建海南师范学院,是海南第一所公办高校;1952年在高等学校院系调整中更名为海南师范专科学校;1986年恢复海南师范学院建制;1999年与海南教育学院合并,成立新的海南师范学院;2007年更名为海南师范大学。2009年海南省政府将学校列为省重点大学进行建设。2015年学校被列为海南省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建校至今,已为社会培养了18万名基础教育师资和各类高级人才,被誉为“琼岛名校,教师摇篮”。

学校现有龙昆南和桂林洋两个校区,占地面积约3100亩。现有23个学院(其中本科教学学院21个),65个本科专业,2个博士后流动站,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具有完整的本、硕、博及博士后人才培养体系。现面向全国31个省(市、区)及港澳台招生,在校学生2万余人,已从单一师范院校向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奋进!

学校师资力量较强,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卓有成效,科研水平稳步提升,对外交流与合作力度不断加大。图书馆有丰富的纸质、电子图书资源,数据库36个,海南地方文献和古籍馆藏量列全省第一。学校入选教育部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是海南省唯一送选参评50所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的学校。学校具有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推荐资格,学生就业率92%以上,多年保持海南公办高校第一。学校更多详细情况可查阅海南师范大学官方网站: 。

二、学院简介

(一)美术学院

美术学院设在桂林洋校区,现有美术学、绘画、书法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等六个本科专业,其中绘画分设多个专业方向;具有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美术学、设计学,2个专业学位类别硕士点:教育硕士(学科教学美术)、艺术硕士;艺术设计(现分为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为国家级、省级特色专业;美术学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色彩》课程为省级精品课程;《花鸟画》课程为省第二批高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美术学院师资队伍实力雄厚,现有教师70余人,他们分别毕业于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等全国重点艺术院校,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40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33人。现有在校普通本科生、研究生1000余人,是海南省艺术人才培养、培训重要基地之一。2009年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基于黎锦文化传承的艺术设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016年主办国家艺术基金“全国黎锦艺术设计人才培养”项目。2019年美术学院承办中国高校美术教师教育联盟·2019海口论坛。学院教师近年来共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出版著作、教材、画册百余部,理论研究硕果累累。有数百件设计成果被企业采纳,对国家和海南省的经济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

美术学院现拥有苹果实验室、环艺实验室、服装实验室、陶艺实验室、版画制作实验室、模型实验室、视觉传达实验室、国画临摹实验室、数字媒体实验室、黎锦织造实验室、综合材料实验室、木工实验室、家具产品设计实验室等多间专业实验室,最大实验室面积160平方米,实验室总面积达2000余平方米;实验室拥有苹果电脑、激光切割机、大型木工雕刻机、绷网机、丝网印刷机、电窑、拉坯机、黎锦织造机、高清单反相机、图形工作站、专业机房电脑等各类先进的专业教学设备,设备总价值达755万元,极大地满足学院各专业综合实践教学需要。

美术学院师生参加各类科研、教学、创作比赛活动,成绩显著。在美术、书法、设计创作中,先后有数百件作品参加国家、部级展览,百余件作品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部分作品被中南海、毛主席纪念堂、中国美术馆等收藏,多件作品参加全国美展、设计展、书展,人民大会堂海南厅的国画、海南航空标志、博鳌亚洲论坛标志及其视觉形象、纪念建国天安门大型彩车设计、三亚国际旅游品牌形象设计均由美术学院教师设计。近几年,学生在各类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其中60余人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如:中国计算机设计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全国藏书票暨小版画艺术展入围奖、优秀奖等;30余人次获得省部级奖项,如:海南省艺术设计优秀作品展-暨西海岸环境主题设计作品展金奖、银奖、铜奖;海南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艺术作品类(美术、绘画、书法、设计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互联网+中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海南赛区银奖等;80余人次学生作品入选省部级以上作品展,如:全国书法篆刻作品展,全国行书作品展入展等。

美术学院积极探索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准。与英国南安普顿大学温彻斯特艺术学院达成课程交流协议,该项工作目前在稳步推进。在与上海同济大学中意学院达成课程交流协议的基础上,学院选派学生赴意大利佛罗伦萨大学进行了短期的研修。这些活动增强了学院与国际艺术院校之间的交流与沟通,为学院深化国际化办学奠定了基础。

(二)音乐学院

音乐学院设在龙昆南校区,现有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4个本科专业,其中音乐学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有2个专业学位类别硕士点:教育硕士(学科教学音乐)、艺术硕士;音乐与舞蹈学被遴选为校级特色培育学科。学院是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南海研究基地、海南民族艺术传承创新基地,现已发展为教学、实践与科研为一体的综合性办学实体机构。

学院建立了一支学缘结构合理、学历层次较高、职称比例协调,敬业进取的师资队伍。学院现有专任教师59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33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36人,硕士生导师14人。近五年,发表学术论文170余篇,主持省部级课题20余项,举办专场音乐会、各类文艺演出200余场。学科总体水平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尤其在黎族音乐研究与实践、音乐教师教育等领域在国内有较大影响。

学院拥有中外乐器103件、钢琴103架、雅马哈三角钢琴11架,价值190万斯坦威九呎演奏琴1架,琴房100间、排练厅5间、多媒体标准化教室7间;130平米的舞蹈教室5间,数码钢琴教室3间;并拥有设施完备的专用音乐厅及先进的录音棚。

音乐学院现有在校普通本科生、研究生900余人。近年来学生在艺术实践成果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在全国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中,学院蓝韵合唱团合唱作品《捡螺歌》、舞蹈作品《耕海人》分别获得合唱专业组一等奖和舞蹈专业组一等奖,原创舞蹈《耕海人》还获得“优秀创作奖”并在闭幕式上演出。全国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学院合唱作品《新编赶鸟歌》荣获一等奖并在闭幕式上演出,舞蹈作品《南海前哨》和器乐作品《节日序曲》获得了二等奖。学院蓝韵合唱团应爱沙尼亚文化部和“第四届爱沙尼亚流行合唱节”组委会邀请参加了该合唱节,受到当地观众的好评。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朝闻天下》对此进行了深入报道。学院师生参加了由学院和海南省歌舞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创作的歌剧《南海哩哩美》的演出,该剧已经被列为海南省“中国梦”主题文艺创作重点项目,并被定位为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的重点项目,获得海南省专业艺术最高政府奖“海南省文华奖”、2014-2016年度海南省优秀精神产品奖(海南省“五个一”工程)。由文化和旅游部与云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12届全国舞蹈展演中,学院青年舞团携《南海前哨》精彩亮相,是海南省唯一入选本次全国展演的优秀舞蹈节目。“珠江•恺撒堡钢琴”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教育专业本科学生基本功展示中,学院2015级音乐学专业金攀、廖昕祺、殷钰佳三位同学组成的代表团获得团体三等奖,金攀获得个人全能一等奖、自弹自唱单项奖、微课评比单项奖,廖昕祺获得个人全能三等奖、歌唱与钢琴伴奏单项奖、微课评比单项奖。

2018年海南师范大学青年交响乐团成立,乐团是海南省首支编制齐全的大学生交响乐团,由知名指挥家、教授侯润宇担任艺术总监、指挥,德籍华人音乐家、教授魏进复为艺术顾问,海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院长、教授曹时娟担任团长,62名演奏员均是音乐学院的青年教师和管弦乐专业在读学生。

此外,学院组建的大学生艺术团也多次远赴泰国、新加坡、台湾、俄罗斯、白俄罗斯、爱沙尼亚进行艺术交流活动。随着对外交流活动的广泛开展,学院建立了以白俄罗斯国立音乐学院、意大利米兰威尔第音乐学院为首批“本、硕”联合培养的合作学校,即考入海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的学生,能够达到对方合作院校的专业要求,各项表现突出,学院将选派赴境外进行硕士阶段的学习,达到合作学校毕业要求的可获得国外硕士学位、学历。

2020年学院将继续推进音乐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拟从2020年报考海南师范大学音乐学(声乐)及音乐表演(声乐)专业的学生中试点选拔6名基础好、能力强,具有良好发展潜质的优秀学生,享受每学年8800元/人奖学金(四年合计奖学金总额高达35200元),联合省外高校,打破传统单一的课堂授课形式,形成课堂教学、课外讲座、专家教学、社会调查、艺术实践为一体的培养模式。

(三)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

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设在桂林洋校区。学院有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中俄合作办学)、表演三个艺术类本科专业,新闻学、广播电视学两个文史类专业,以及新闻与传播专业、艺术硕士(广播电视方向)两个专业学位硕士授予点。2013年12月经中宣部批准,学院被列入全国10所由地方党委宣传部和学校共建的试点学院之一。学院现有在职教职员工41人,其中教授7人,副教授12人,有博士学位教师15人,多位教师是海南影视家协会的理事,是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聘请的电影电视剧审批评审专家,也是省内电视台的影视剧审片专家。

学院现有在校本科生744人,研究生38人,留学生10人。办学以来,为社会输送新闻传播、影视制作人才1150余名。学院非常重视与业界和国内外学界的交流,聘请了影视界多位著名人士进学校担任兼职教师;举办多场专业的大型活动,如北京电影学院联合举办国际大学生电影展演活动;与俄罗斯圣彼得堡电影电视大学联合开办影视编导本科专业等,为学生的专业学习提供了良好机会。近四年,学院学生共获得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微电影一、二等奖、国家计算机大赛微电影二等奖、
全国大学生广告大赛三等奖、“美丽乡村”国际微电影大赛全国十佳、海南省文联
“DV看海南”微电影大赛二等奖等国家、省、校级专业比赛奖项700余人(次)。

2016年经海南省委宣传部批准,学院设立了海南省新闻传播人才培训基地。2019年,学院与海南省文联共同设立海南影视创作研究与人才培训中心。学院有400平方米的现代媒体实验中心,还有一间400平方米全媒体交互式演播中心,设备配备超过一般省级电视台的水平;学院拥有专业高清摄录设备、高清单反照相机、航拍器材、VR设备、高清非编工作站、媒资系统、达芬奇调色工作站等专业教学实验设备,价值总额达1800万元。学院在海口市大学科技园有300平方米的学生影视剧工作坊,作为学生的创新创业平台,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学院在专业建设上突出培养基础扎实、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才;学科上研究方向相对集中,形成了应用、实用、特色鲜明的优势。总体目标是为社会培养高级应用型新闻传播及影视制作人才,在省内有相对优势、全国同类院校中有较高地位,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强服务能力、特色鲜明、综合实力强的部校共建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

三、就业前景

(一)美术学院

美术学专业毕业生适合到中、小学从事美术教育及教学管理工作,在各种设计、广告、装潢公司从事设计工作或到报社、杂志社从事美术编辑工作,以及在公务员系统担任与美术有关的工作。

书法学专业毕业生适合到中、小学及各类艺术培训机构从事书法教育及教学管理工作,在各级文博单位、文化艺术类企业、书画院等实体从事书法创作、鉴赏、编辑、管理等工作,以及在各行政部门、公务员系统担任与美术有关的工作。

绘画专业毕业生适合到大专院校、美术馆、艺术馆、画院等部门工作,在公共事业单位从事与美术有关的工作。

环境设计专业毕业生适合到各大城市的室内居住环境设计、商业空间设计等室内外设计领域公司工作,或各类设计院从事环境艺术设计研究、设计教育以及设计管理的工作。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毕业生适合到各级各类策划、设计、制作等公司和相关单位从事艺术设计、广告策划制作、市场推广、美术编辑等工作。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毕业生适合到各类服装品牌、服装服饰设计公司和工作室、服装院校、服装媒体等单位工作。

此外,毕业生还可以继续攻读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

美术学院毕业生基本功扎实、素质好、能力强、敬业爱岗、市场针对性强,深受各人才市场和用人单位欢迎,近年来就业率达90%以上。

(二)音乐学院

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毕业生适应到大、中、小学从事音乐教育及教育管理工作,也适合在政府职能部门、公共事业单位从事文艺宣传、群众文化等与音乐有关的工作。

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毕业生适合在大、中、小学从事舞蹈教育及教学管理工作,还适合在政府职能部门、公共事业单位从事文艺宣传、群众文化等与舞蹈有关的工作。

此外,音乐学院的毕业生还可以继续攻读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

音乐学院毕业生基本功扎实、素质好、能力强、敬业爱岗,市场针对性强,深受各人才市场和用人单位的欢迎,近年就业率达94%以上。

(三)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毕业生适合在广播电视台、网站、新媒体等传媒机构、影视制作传媒、企事业单位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策划、创作、编辑、制作以及宣传、管理等工作。

表演专业毕业生适合到歌舞剧团、群众艺术团体、广播电视媒体、网络媒体、影视制作公司、演艺公司、广告公司、文化传媒公司、音像出版机构、企事业宣传策划部门、学校电化教育部门等单位从事戏剧影视表演、声乐表演、舞蹈表演、影视节目策划、制作、编导及影视主持等方面工作,或到政府、企事业单位、学校从事对外宣传工作和艺术教育等相关工作。

此外,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的毕业生还可以继续攻读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

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毕业生基本功扎实、素质好、能力强、敬业爱岗、市场针对性强,深受各人才市场和用人单位欢迎,近年来就业率达97%以上。

四、招生计划

学院

招生专业(类)

招生计划

学制

学费

备注

美术学院

书法学(师范类)

60

四年(本科)

8800元/年

美术学(师范类)

60

四年(本科)

8800元/年

不组织校考,使用生源省专业统考或者校际联考成绩。

绘画(非师范)

40

四年(本科)

8800元/年

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非师范)

100

四年(本科)

8800元/年

音乐学院

音乐学(师范类)

112

四年(本科)

8800元/年

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合为音乐类,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合为舞蹈类,入学后先按大类培养,一年后进行专业分流。

音乐表演(非师范) 19教育网

31

四年(本科)

8800元/年

舞蹈学(师范类)

35

四年(本科)

8800元/年

舞蹈表演(非师范)

25

四年(本科)

8800元/年

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

广播电视编导(非师范)

50

四年(本科)

8800元/年

不组织校考,使用生源省专业统考或者校际联考成绩。

广播电视编导(中俄合作办学)(非师范)

50

四年(本科)

57000元/年

表演(非师范)

20

四年(本科)

8800元/年

注:1.表中学费是2019年标准,2020年学费标准如有变化,以海南省物价局的文件为准;

2.表中计划数为拟定计划数,2020年招生计划将根据海南省下拨的招生计划总数及学校总计划分配情况最后确定。

五、专业考试

(一)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今年在以下省份设置现场专业校考点:

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贵州、江苏。

现场校考相关专业考试科目及分值如下:

学院

招生专业(类)

现场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分值

考试费用

音乐学院

音乐学

音乐表演

主项(声乐或器乐)

100

220元/人

听音

10

视唱

10

舞蹈学

舞蹈表演

自备表演剧目或组合

100

软开度、技术技巧测试

即兴表演

(二)我校今年在以下省份使用阳光高考平台“艺术类招生材料远程提交系统”组织实时网络视频校考,相关专业及省份如下:

1.书法学专业:山西、山东、河北、湖南、安徽;

2.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甘肃、湖南。

实时网络视频校考相关专业考试科目及分值如下:

学院

招生专业(类)

实时网络视频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分值

考试时间

考试费用

美术学院

书法学

创作

100

16-25分钟

190元/人

音乐学院

音乐学

音乐表演

声乐主项

100

4分钟

220元/人

音乐学

音乐表演

器乐主项

100

5分钟

舞蹈学

舞蹈表演

剧目片段表演

60

90秒

基本功展示:软开度、技术技巧测试

40

90秒

注: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的实时网络视频校考分为声乐、器乐两类,考生缴一次考试报名费只需参加一类的考试科目。

(三)除校考省份外,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拟在部分省份使用省统考或校际联考成绩录取,拟安排如下:

1.美术学、绘画、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河北、山西、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陕西、甘肃;

2.书法学专业:广西、河南、海南、四川、贵州、甘肃;

3.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河北、山西、浙江、安徽、河南、江西、湖北、广东、海南、四川;

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河北、内蒙古、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甘肃;

5.表演专业:辽宁、安徽、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

6.广播电视编导(中俄合作办学)专业: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甘肃。

六、报考条件

1.除报考广播电视编导(中俄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增加一个条件“必须同时取得高中毕业证书和会考成绩”外,所有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符合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

2.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凡有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的,不宜报考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表演专业;凡有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报考音乐学专业;凡有重要脏器:肺、肝、肾、脾、胃肠等动过较大手术,功能恢复良好,或曾患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支气管炎、风湿性关节炎等病史,不宜报考舞蹈学专业;报考美术学、绘画、设计学类、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中俄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

3.若生源省艺术类专业计划不分文理,则我校执行生源省的规定,文理兼招;若生源省艺术类专业区分文理计划,但允许文理计划互调,则我校美术学、书法学、绘画、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中俄合作办学)、表演专业招收艺术类文科考生,艺术类文科生源不足则调整录取艺术类理科考生,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招收艺术类理科考生,艺术类理科生源不足则调整录取艺术类文科考生;若生源省艺术类专业严格区分文理计划,且不允许文理计划互调,则我校美术学、书法学、绘画、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中俄合作办学)、表演专业只招收艺术类文科考生,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只招收艺术类理科考生。

七、专业校考报考办法

1.在我校设置了专业校考点的省份,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不得跨省考试及重复考试。

2.各省参加校考的考生均按本省的相关规定执行。在各省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需按照生源省相关规定要求提供有效证件及资料报名。

3.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校考按主项分声乐、器乐两类专业校考,主项不同,专业校考科目不同,考试成绩不互通;考生按声乐类、器乐类报名缴费参加专业校考,可根据自己所报主项兼报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两个专业,每类专业校考只需缴一次考试报名费,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专业考试成绩互通。

4.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校考按舞蹈类设专业校考;考生可兼报舞蹈学和舞蹈表演两个专业,只需缴一次考试报名费,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考试成绩互通。

5.校考报名时,各类考试只需缴一次报名费且只能参加一次专业考试。因考生个人原因多交的考试费,我校将不退还;因考点组织管理的问题,考生某类考试参加了多次,我校只认考生参加第一次的校考专业成绩。

八、校考成绩公布及查询

1.专业校考成绩按校考总成绩分省份、类别从高到低排序。

2.各省各专业/类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4倍划定入围考生名单。所有应试考生的专业校考成绩都在海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 )上公布。专业校考成绩公布时间:拟于4月30日前公布,如有变化将另行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告。请考生凭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在以上指定网址自行查询;

3.我校将按规定将校考入围考生名单报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及各省级招生部门备案,并在海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不再邮寄专业校考合格证。

九、录取办法

1.考生须在生源地报名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考统一文化课考试;

2.在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省份,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在文化课成绩符合所在省艺术类出档条件的前提下,取得我校在当地组织的专业校考的入围资格(如果所在省组织艺术专业统考,考生还须按照所在省规定同时取得所在省统考合格证);对我校未组织艺术专业校考但投放了招生计划的省份,考生需符合所在省艺术类出档条件,专业成绩采用该省当年的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如所在省未组织该专业省级统考,则使用该省该专业校际联考成绩),有志愿者优先;

3.美术学、书法学、绘画、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广播电视编导、表演专业按照综合成绩分类分别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再相同则按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者)。各专业综合成绩折算规则如下:

专业名称

综合成绩折算规则

美术学

综合成绩=文化成绩*70%+专业成绩*30%

书法学

绘画

综合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50%

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广播电视编导

表演

声乐类(音乐学、音乐表演)、器乐类(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类(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按照专业成绩,分类分别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有志愿者优先录取,再相同则录取文化成绩高者,再相同则按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者)

广播电视编导(中俄合作办学)为高收费专业,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按照填报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文化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有俄语成绩的考生,如相同则录取专业成绩高者,再相同则按照外语、语文、数学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者)。

十、联系方式

(一)地址及邮编

1.龙昆南校区: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邮编:571158;

2.桂林洋校区: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校际一号路3号海南师范大学,邮编:571127。

(二)联系电话

1.学校招生就业处:0898-65888710

2.美术学院:0898-65812670

3.音乐学院:0898-65813072、0898-65813570(传真)

4.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0898-32165561

(三)网址

1.海南师范大学:

2.海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

3.海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4.海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5.海南师范大学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

海南师范大学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四川)招生简章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20年(四川)招生简章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原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成立于2001年,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为面向全国招生的大学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2014年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16年被列为四川省本科院校整体转型发展改革试点院校,并当选为“四川省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首届理事单位。

学校地处李白诞生地、中国科技城、四川省第二大城市——绵阳,现有绵阳、梓潼两个校区。学校秉承“给自己一个目标,让生命为她燃烧”的学校精神,弘扬“启迪学生智慧,培养时代需求人才”的办学理念,遵循“立本、务实、创新”的校训,践行“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名校”的办学思路,实施校园学分制,推行“大课堂、大舞台、艺术与科技结合、文化与艺术融合、理论与实践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打造开放式教学空间,培养社会需要的“品德优、基础宽、素质高、能力强、会创新”的应用型、复合型文化艺术人才。

学校以艺术学、文学、管理学、工学、历史学、法学为主干学科,形成了多元学科全维度融合的特色教育模式。现开设本科专业38个、专科专业25个,其中广播电视编导、环境设计、文化产业管理3个专业进入四川省高校重点特色专业质量提升计划。学校设有音乐学院、舞蹈学院、戏剧影视学院、广播电视学院 、新媒体学院、美术学院、设计学院、中国书法篆刻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文化旅游学院、文物与博物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国际学院共14个二级学院;建有艺术研究孵化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王蒙文学艺术馆、文昌文化研究院、巴蜀石窟乐舞艺术研究院),目前全日制在校生16000余人,通过校政、校企、校校合作,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等形式搭建多层次、多角度、有重点的就创业平台,毕业生就业率达95%以上。

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高职称、高素养的教育专家和教师队伍,设有20多个名师工作室。通过 “引进与培养并举”,形成和聚集了一批在国内外有相当知名度的学术教学团队;从行业、企业、社会中引进双师型人才,建成了一支整体水平高、充满活力、具有现代气息,适应当今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的师资队伍。

目前,学校已与海外30多所高校建立了多渠道合作项目,开展了国际冬(夏)令营和学生海外实习活动。分别从美国、意大利、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奥地利、韩国等国家引进长期从事教学的外籍教师上百人,短期交流的专家学者200余人。

学校长期坚持组织师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大赛及重要文化艺术展演活动,先后获奖2000余项;曾获得“中国十大艺术院校”、“中国民办十大知名品牌学院”、四川省旅游“特别贡献单位”、“四川省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学校专业设置科学、时尚,涵盖艺术学、法学、文学、历史学、工学、管理学六大本科学科门类和文化艺术大类、新闻传播大类、财经商贸大类、旅游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等五大专科学科门类,涉及音乐与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美术学类、设计学类、民族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历史学类、材料类、电子信息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物流管理与工程类、旅游管理类、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广播影视类、金融类、财务会计类、市场营销类、会展类、语言类、文秘类等二十四个本、专科专业类别。

学生入学后可根据所选修的不同专业,经过系统的专业学习,毕业后可分别从事音乐、舞蹈教育与表演工作;从事戏剧影视表演、剧本创作、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工程、舞台美术设计及录音、影视摄影摄像与制作以及播音主持等工作;从事书法、美术教育、绘画、摄影、雕塑和公共艺术等工作;从事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表演与服饰设计和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等工作;从事与艺术有关的对外汉语、英语翻译、文化创意产业及公共事业管理工作;从事市场营销、物流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及宝石鉴定及设计工作;从事民族学、艺术理论教育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国学教育和传统美术类的继承与发扬等工作。

一、招生专业及专业方向

(一)四年制本科



所属二级学院

学制

专业名称

专业方向名称

学费(元/生·年)

专业类别

音乐学院

四年

音乐表演

民族、美声唱法

16000

音乐表演类

流行演唱

器乐

音乐学

音乐学

音乐学类

电子音乐创作与制作

舞蹈学院

舞蹈表演

舞蹈类

舞蹈学

戏剧影视学院

表演

影视表演

戏剧影视表演类

戏剧学

编导类

戏剧影视文学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美术与设计类

录音艺术

录音艺术类

影视摄影与制作

编导类

广播电视学院

广播电视编导

播音与主持艺术

播音与主持类

新媒体学院

动画

美术与设计类

数字媒体艺术

艺术与科技

设计学院

艺术设计学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

美术学院

美术学

绘画

雕塑

摄影

公共艺术

中国书法篆刻学院

书法学

书法学(毛笔)类

2.普通类本科

所属二级学院

学制

专业名称

学费(元/生·年)

专业类别

经济管理学院

四年

市场营销

12000

普通类

文化产业管理

公共事业管理

物流管理

会展经济与管理

文化旅游学院(汤用彤国学院)

汉语国际教育

英语

文物与博物馆学院

民族学

文物与博物馆学

宝石及材料工艺学

广播电视学院

广播电视工程

(二)三年制专科

1.艺术类专科

所属二级学院

学制

专业名称

专业方向名称

学费(元/生·年)

专业类别

音乐学院

三年

音乐表演

民族、美声唱法

14000

音乐表演类

流行演唱

器乐

舞蹈学院

舞蹈表演

舞蹈类

戏剧影视学院

戏剧影视表演

戏剧影视表演类

广播电视学院

播音与主持

播音与主持类

广播电视技术

编导类

影视编导

新媒体学院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美术与设计类

影视动画

设计学院

艺术设计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家具艺术设计

陶瓷设计与工艺

工艺美术品设计

美术学院

摄影摄像技术

2.普通类专科

所属二级学院

学制

专业名称

学费(元/生·年)

专业类别

经济管理学院

三年

金融管理

10000

普通类

财务管理

会计

市场营销

会展策划与管理

老年服务与管理

家政服务与管理

文化旅游学院(汤用彤国学院)

汉语

旅游英语

文秘

新媒体学院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

14000

注:招生专业及各专业(方向)招生代号、招生计划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详见四川省《招生考试报》2020年招生计划合订本;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一律按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报名考试资格

符合本年度普通高校报名资格和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中等师范学校和技工学校等)的毕业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均可报考对口招生的普通类和艺术类专业。

三、报名

普通类考生报名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我省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

艺术类考生报名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规定》要求,分文化考试报名和专业考试报名两次进行:

(一)文化考试报名

文化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现场确认三个阶段。

考生必须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办理网上报名并缴费,未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持相关证明材料按现场确认工作流程要求完成确认手续,签订《考生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

未到现场完成确认的考生,其网报信息无效。

(二)专业考试报名

专业考试报名全部在网上进行报名和缴费。

考生须按各类专业统考规定的网上报名、缴费的时间完成报名手续,逾期不再补报。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根据提示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各类专业考试时间、地点、考试科目、分值、要求及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时间等详见四川省2020年各类专业《招生简介》。

违反以上规定,遗留问题由考生自己负责。

四、考试

普通类专业考生仅参加文化考试,艺术类专业既要参加专业考试,又要参加文化考试。

(一)文化考试

凡报考我院普通、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应按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报考对口招生专业(含艺术)的考生,须参加四川省单独命题的对口招生文化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对口招生录取时各科成绩均计入考生文化成绩总分。

市场营销、文化产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物流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汉语国际教育、英语、民族学、文物与博物馆学、宝石及材料工艺学、广播电视工程本科专业;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金融管理、财务管理、会计、市场营销、会展策划与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汉语、旅游英语、文秘专科专业: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二)专业考试

四川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考试在四川省招考委的领导下,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评分。

报考我院艺术类相关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四川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统考。

各专业(方向)考试成绩均直接认定四川省艺术类统考合格成绩,具体认定成绩项如下:

1.音乐表演本、专科专业

(1)声乐(民族、美声唱法)演唱:认定四川省音乐表演类音乐表演[声乐(民族、美声唱法)]专业统考成绩;

(2)流行演唱:认定四川省音乐表演类音乐表演[声乐(流行演唱)]专业统考成绩;

(3)器乐(钢琴、琵琶、扬琴、柳琴、古筝、古琴、中阮、笙、唢呐、竹笛、二胡、箜篌、双排键电子琴、电子钢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古典萨克斯管、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古典吉他、电吉他、电贝司、民谣吉他、爵士吉他、流行萨克斯管、流行键盘)演奏:认定四川省音乐表演类音乐表演(民乐、钢琴、双排键电子琴、电子钢琴、西洋管乐、西洋弦乐、流行器乐)专业统考成绩;

(4)打击乐(民族打击乐、西洋打击乐、流行打击乐)演奏:①认定音乐表演类音乐表演[打击乐(含西洋打击乐、民族打击乐)]、流行器乐(爵士鼓)专业统考成绩。

2.音乐学本科专业

(1)音乐学:认定四川省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统考成绩;

(2)电子音乐创作与制作:认定四川省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统考成绩。

3.舞蹈表演本、专科、舞蹈学本科专业

认定四川省舞蹈类专业统考成绩。

4.表演本科专业;戏剧影视表演专科专业

认定四川省戏剧与影视类戏剧影视表演专业统考成绩。

5.戏剧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本科专业;广播电视技术、影视编导专科专业

认定四川省戏剧与影视类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

6.录音艺术本科专业

认定四川省录音艺术类录音艺术专业统考成绩。

7.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专业;播音与主持专科专业

认定四川省戏剧与影视类播音与主持专业统考成绩。

8.美术与设计类本、专科专业

(1)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本科专业:认定四川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成绩,执行设计学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2)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本科专业:认定四川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成绩,执行美术学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3)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影视动画、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家具艺术设计、陶瓷设计与工艺、工艺美术品设计、摄影摄像技术专科专业:认定四川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成绩,执行美术与设计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9.书法学本科专业

认定四川省书法学(毛笔)专业统考成绩。

五、政考及体检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由各县(市、区)招考办按普通高校招生的规定统一进行。按照艺术类专业的相关要求,对报考美术学类专业、设计学类专业的色觉应进行重点检查,防止弄虚作假。

六、填报志愿

参加全国文化统考的文化类考生和艺术类考生根据自身高考成绩和艺术类专业成绩按要求填报我院本科、高职(专科)层次志愿;文化类考生可填报我院普通并轨本科和高职(专科)志愿;艺术类考生除可填报我院艺术并轨本科和艺术高职(专科)志愿外,还可填报我院普通并轨本科和高职(专科)志愿;参加对口招生单独考试的考生,依据我院对口招生计划填报我院志愿。

志愿填报的时间及办法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告。

七、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四川省招考委领导下,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

1.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在进档考生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如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无其他特别要求,一般按文考位次分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在进档考生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高考文化及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如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无其它特别要求,一般按专业位次分(其中编导类本、专科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排序,其中编导类本、专科专业文化成绩相同按专业成绩排序)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已录取的考生不得换录。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假期逾期未续假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为了保证新生质量,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考生纸质档案材料管理办法按四川省公布的普通高校2020年的纸质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八、注意事项

(一)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凡报考我院艺术类各专业(方向)的四川考生,均直接参加四川省艺术专业统考,具体要求请考生直接咨询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二)我院除宝石及材料工艺学专业仅招理科、编导类本、专科专业分文理编制计划外,其余各专业均文、理兼收。

(三)我院除英语专业仅限英语语种外,其余专业应试语种不限,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须慎重填报志愿。

(四)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一律按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五)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四川省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陆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也可登陆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招生网站查询。

(六)本简章仅供四川省内的考生适用,未尽事宜按四川省年度招生工作实施规定执行。解释权归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招生考试院。

海南师范大学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四川)招生简章

四川音乐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章程

19教育网(https://www.0919edu.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四川音乐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章程的相关内容。

第一条为保证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四川音乐学院(以下简称“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概况

第三条院校名称:四川音乐学院

第四条院校国标代码:10654

第五条院校地址:

1.武侯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新生路6号,邮编:610021

2.新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蜀龙大道中段620号,邮编:610500

第六条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专科,以本科教育为主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学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四川音乐学院毕业证书;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处,具体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成立招生监督组,负责招生考试过程、录取结果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学校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需要、学院规划、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及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等因素,由招生处提出建议方案,报院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审定,并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三条学校安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录取同分数及生源数量多、质量好的专业。预留计划的使用将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各专业上线生源投档情况,由学校招生考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将使用情况及时在招生信息网上公告。

第十四条学校将根据主管部门审定后下达的本年度招生计划,根据各省统考生源情况,拟定各专业分省计划,并及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布(具体招生省份、专业、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一)四川省考生录取办法:

1.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四川省招考委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新媒体艺术专业除外),对进档考生,根据其填报的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各专业录取办法分别为:

①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分别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四川省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②艺术史论、艺术管理专业分别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四川省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③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录音艺术、动画、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设计学(不含新媒体艺术)各专业分别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2.2021年新增“新媒体艺术”专业,列入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分文理科安排计划。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四川省招考委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对进档考生择优录取。

3.学校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录取办法:

①新媒体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各专业依次以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

②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音乐学、音乐表演各专业依次以“视唱练耳及乐理”、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的高低排序录取。

③艺术史论、艺术管理、舞蹈表演、动画、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设计学(不含新媒体艺术)各专业依次以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外语的高低排序录取。

4.学校各专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均为1:1。

(二)非四川省考生录取办法:

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在进档考生中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

1、报考学校艺术类各专业的省外考生,均须参加各省组织的省统考【其中,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艺术史论、艺术管理专业,考生是否参加省级该类专业统考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艺术史论、艺术管理专业,商请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安排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录取并执行相应批次录取规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最终按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投档批次、投档科类、投档规则执行,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其他艺术类专业按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2.学校对专业志愿及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录取办法:

所有专业均依次以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

3.录取其它相关规定:

(1)根据考生成绩排名,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专业方向。若考生志愿填报的专业方向均已录取满额,对于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则由学校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方向;对于不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则不予录取。

(2)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艺术史论、艺术管理专业在同一生源省份分文理科类安排招生计划的,我校将分别按文理科类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如果上述六个专业在同一生源省份未分文理科类安排招生计划,但该省考生又分文理科的,对于进档考生,我校将对理科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按一定公式折算后和文科考生一同按录取规则排序。折算公式为:理科生高考文化课折合分=理科生高考文化课总分×(文科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理科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十六条各专业投档比例设置按照各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要求执行。

第十七条学校艺术类所有专业认可经教育部同意的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八条学校认定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专业合格分数线和最低文化录取分数线。

第十九条学校录取时文理兼收;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条学制:本科层次专业中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乐队指挥与合唱指挥方向)、雕塑专业为五年制本科,其他本科各专业均为四年制本科。

第六章体检标准

第二十一条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雕塑、绘画、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新媒体艺术各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退学处理。

第二十四条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进行新生资格复查和专业水平复测。复查和复测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学费收费标准如下(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一律按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音乐学、艺术史论、艺术管理、动画、播音与主持艺术各专业9600元/年/生;设计学专业7200元/年/生;其他各专业12000元/年/生。

第八章资助政策

第二十六条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招生咨询、监督

第二十七条学校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时公开招生工作相关信息。

第二十八条监督机制

我校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招生过程中,若发现违规违纪行为,请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联系电话:028-85430120,联系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新生路6号四川音乐学院纪委办公室。

第二十九条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8-85430270、028-85430022

招生处传真电话:028-85430284

学校官方网站:

学校官方微信:四川音乐学院

学校招生信息网: dz_zsc.html

学校招生微信:四川音乐学院招生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四川音乐学院院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讨论审核通过,适用于四川音乐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工作,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后逐年修订。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招生工作委员会授权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处解释。

本章程如与教育部及各生源省份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教育部及各生源省份有关规定执行。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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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四川)招生简章 山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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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20年(四川)招生简章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原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成立于2001年,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为面向全国招生的大学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2014年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16年被列为四川省本科院校整体转型发展改革试点院校,并当选为“四川省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首届理事单位。学校地处李白诞生地、中国科技城、四川省第二大城市——绵阳,现有绵阳、

2024-05-24 17:17:34
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招生简章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四川)招生简章
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招生简章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四川)招生简章

沈阳城市建设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1.学校名称(全称):沈阳城市建设学院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白塔街380号3.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4.办学层次:本科、专科5.办学形式:全日制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61.6万平方米(约合924.4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4.6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1.7平方米;生师比2

2024-05-28 07:36:44
四川艺术类高考分数线(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四川)招生简章)
四川艺术类高考分数线(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四川)招生简章)

四川艺术类高考分数线2023年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如下:美术学类专业(含对口招生):本科205分,同时各单科成绩均不低于60.00分。设计学类专业(含对口招生):本科205分,同时各单科成绩均不低于60.00分。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含对口招生):专科165分。音乐学类专业(含对口招生):本科355分;专科140分。音乐学(理论)

2024-08-06 20:18:57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四川)招生简章 四川艺术类高考分数线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四川)招生简章 四川艺术类高考分数线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20年(四川)招生简章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原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成立于2001年,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为面向全国招生的大学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2014年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16年被列为四川省本科院校整体转型发展改革试点院校,并当选为“四川省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首届理事单位。学校地处李白诞生地、中国科技城、四川省第二大城市——绵阳,现有绵阳、

2024-05-25 05:5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