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经常有小伙伴私信询问高考体检表上有阑尾炎要填吗?相关的问题,今天,19教育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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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体检表上有阑尾炎要填吗?
高考体检表格里的既往病史,如果有重大疾病是需要填的,阑尾炎不算重大疾病不需要填。
既往病史是指一个人以前的病史,特别是涉及心、肺、肝、脾、肾一些重大脏器以及癫痫史、精神病史。如果做过重大手术,应注明何时、何处做过何种手术,目前状况如何;有残疾状况则要填写具体的残疾情况和自己的残疾证号。
拓展资料:高考体检是指凡参加高考的考生必须参加的体检。通过体检,一方面,考生可以了解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另一方面,体检结果将作为考生档案的一部分,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体检主要检查七个方面项目,它们是:眼科,包括视力、色觉、眼病;内科,包括血压、发育情况、心脏及血管、呼吸系统、神经系统、腹部脏器等;外科,包括身高、体重、皮肤、面部、颈部、脊柱、四肢、关节等;耳鼻喉科,包括听力、嗅觉、耳鼻咽喉等;口腔科,包括唇腭、口吃等;胸部透视;肝功能检查,不包括乙型肝炎表面抗原。
(1)适宜选报普通高等学校各专业
这部分考生为身体条件完全合格,说明他们的身体状况适合高等院校各类专业的就读条件,可以选报高校的各类专业(军事院校、国防生和公安类院校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不适宜选报第二部分中的某些相关专业
这类考生是身体条件合格,但是患有某疾病或某种生理缺陷,身体条件符合《指导意见》第二部分中的某些条款,这些条款中所列的各专业不宜选报,主要是指身体条件不能按照专业培养方案完成学业,主要为视力不足、色觉异常等,考生报考志愿时应避开受限专业。高校在录取时可根据此条款退档。
(3)不适宜选报普通高等学校各专业
这类考生为身体不合格,为《指导意见》中第一部分所列条款,主要是因为患有比较严重的疾病如:传染病、精神病、心脏病、血液病等,暂不宜报考各类普通高等学校。这部分考生首先应治疗疾病,将来再报考高校。
另外,在《指导意见》第三部分中还有不适宜就读的相关专业。这类考生患有某些疾病或某种生理缺陷,身体条件符合《指导意见》第三部分中的某些条款,主要是因为视力不足、屈光不正、听力障碍、重大手术、肢体残疾等原因不宜就读某些专业。条款中所列的各专业,主要是指考生的身体条件虽能坚持专业学习,但今后会影响考生在该专业的就业和发展。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慎重地选报。高校不能以此拒绝录取达到相关要求的考生。
提醒考生注意的是:《指导意见》是根据高中毕业生的生理特点,体质状况及高校各专业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制定的。在报考志愿时,除根据个人体检结果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条款外,还一定要参考所报高等院校《招生章程》中对身体条件的特殊要求,避开限报专业。
折叠编辑本段相关政策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
体检表上专业受限问题[1] 。注意事项: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 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 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 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以颜色波长作为严格技术标准的
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
药学类、
生物科学类、公安技术类、
地质学类各专业,医学类各专业;
生物工程、
生物医学工程、
动物医学、
动物科学、
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
心理学、
应用心理学、
生态学、侦察学、特种能源工程与烟火技术、
考古学、
海洋科学、
海洋技术、
轮机工程、
食品科学与工程、
轻化工程、
林产化工、
农学、
园艺、
植物保护、
茶学、
林学、
园林、
蚕学、
农业资源与环境、
水产养殖学、
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
材料化学、
环境工程、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学前教育、
特殊教育、
体育教育、
运动训练、
运动人体科学、
民族传统体育各专业。
2、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
美术学、
绘画、
艺术设计、
摄影、
动画、博物馆学、
应用物理学、
天文学、
地理科学、
应用气象学、
材料物理、
矿物加工工程、资源勘探工程、
冶金工程、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交通运输、
油气储运工程等专业。专科专业与以上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II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
经济学类、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
农业经济管理类、图书
档案学类各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4、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5.0者,不能录取的专业:
飞行技术、
航海技术、
消防工程、
刑事科学技术、侦察。专科专业:海洋船舶驾驶及与以上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如民航空中交通管制)。
5、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4.8者,不能录取的专业:轮机工程、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科专业: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等。
6、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录取的专业:学前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等。专科专业:面点工艺、
西餐工艺、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等。
三、患有下列疾病不宜就读的专业
1、主要脏器:肺、肝、肾、脾、胃肠等动过较大手术,功能恢复良好,或曾患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支气管炎、风湿性关节炎等病史,甲状腺机能亢进已治愈一年的,不宜就读地矿类、水利类、交通运输类、能源动力类、公安学类、体育学类、海洋科学类、
大气科学类、水产类、测绘类、海洋工程类、林业工程类、武器类、森林资源类、
环境科学类、环境生态类、
旅游管理类、
草业科学类各专业,及
土木工程、消防工程、
农业水利工程、农学、
法医学、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动物科学各专业。专科专业不宜就读烹饪工艺、西餐工艺、面点工艺、烹饪与营养、
表演、
舞蹈学、
雕塑、考古学、地质学、建筑工程、交通土建工程、工业设备安装工程、铁道与桥梁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
铁道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专业。
2、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不宜就读的专业同第三部分第一条。
3、肢体残疾(不继续恶化),不宜就读的专业同第三部分第一条。
4、屈光不正(近视眼或远视眼,下同)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读海洋技术、海洋科学、
测控技术与仪器、
核工程与核技术、
生物医学工程、
服装设计与工程、
飞行器制造工程。专科专业:与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
5、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不宜就读地矿类、水利类、土建类、动物生产类、水产类、材料类、能源动力类、化工与制药类、武器类、
农业工程类、林业工程类、植物生产类、森林资源类、环境生态类、医学类、心理学类、环境与安全类、环境科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材料科学类、地质学类、大气科学类及地理科学、
测绘工程、
交通工程、交通运输、油气储运工程、
船舶与海洋工程、生物工程、草业科学、动物医学各专业。专科专业:与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
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读工学、农学、医学、
法学各专业及应用
物理学、
应用化学、
生物技术、地质学、生态学、环境科学、海洋科学、海洋技术、生物科学、应用心理学等专业。
7、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就读法学各专业、外国语言文学各专业以及
外交学、
新闻学、侦察学、学前教育、
音乐学、
录音艺术、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各专业、医学各专业。
8、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的,不宜就读
教育学类、公安学类各专业以及外交学、法学、新闻学、
音乐表演、表演各专业。
9、斜视、嗅觉迟钝、口吃不宜就读医学类专业。
此部分内容供考生在报考专业志愿时参考。学校不得以此为依据,拒绝录取达到相关要求的考生。

公安院校招生体检什么时候
1、每年6月10日,志愿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的考生填写《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申请表》,具体向考生所在中学咨询。
2、政审时间为6月12日至15日。考生凭县招生考试部门打印的《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收学员面试、体能测试登记表》,于6月12日至6月14日到其户口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领取《政审表》,于6月15日前到其户口所在地完成政审。
3、每年6月16日-6月18日到制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试、面试以及体检。
4、招生条件要求
1)政治条件要求
考生的政治条件应符合公安工作的要求,必须通过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
2)身体条件要求
根据公安部和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公政治[2000]137号)规定,除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外,考生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无罗圈腿,无口吃,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无少白头,无驼背,无各种残疾,两耳无重听。无传染病。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2)肝功检验事项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法[2010]12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1号)规定,肝功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
(3)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身体匀称。
(4)左右眼单眼裸视力应在4.8(0.6)以上。无色盲、色弱。
3)体能条件要求
19教育网
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体能测试,成绩合格(合格标准所称以上、以内,均含标准本数)
4)外语语种要求
外语语种只限英语。
5)国防生的体检标准按《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和《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的要求执行。
5、录取原则
1)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2)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当地第一批(重点)本科录取线。
3)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第一批(重点)本科录取线以上,经面试、体能测试、政审符合条件,根据专业要求,德、智、体全面衡量,在全国第一批录取院校录取之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录取时坚持从高分至低分、兼顾考生第一志愿优先权的原则,对于所报专业已满且又不愿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当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第一志愿考生生源充足时,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没有录满的情况下,从高分至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分。
4)认可国家规定的考生加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的规定。
拓展资料: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是公安部直属的普通高等院校,暨公安部高级警官学院,创办于1948年7月,历经华北公安干部学校、中央公安干部学校、中央人民公安学院、中央政法干部学校等时期。1984年1月,改建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1998年2月,与原中国人民警官大学合并,组成新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截至2014年9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有木樨地、团河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200余亩,教学行政用房和学生(学员)宿舍面积60万余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5069万元。学校设有10个学院,设置13个本科专业,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
中国公安大学招生就业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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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规守纪,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志愿从事公安工作,热爱人民公安事业,立志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5.普通高级中学毕业,已经在浙江省户籍所在地参加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6.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2001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7.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不低于B等,考生可以登录“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查看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并且通过浙江省各科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无不合格科目,全部学科在D等及以上)。报考前户口已经迁入浙江省的外省考生,其高中学考成绩等级认定办法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学校认可往届生综合素质评价和相应科目的高中学考成绩等级。
8.身心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和体能测试标准,能够正常参加公安院校教学训练活动。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平方米)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3)视力:双眼裸视力均在4.8及以上。
(4)色觉:无色盲、色弱。
(5)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瘢痏(如创伤、烫伤、疤痕、胎记等),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二、综合测试要求:
考生须参加浙江省公安院校招生综合测试暨
浙江警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综合测试。综合测试包括面试、心理测试和体能测试,其中任何一项不合格,则综合测试不合格。
1.面试主要考察考生报考动机、思想意识、思维表达能力、身体条件等方面。面试结果当场告知,不合格的考生,须在《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表》上签名确认,不再参加心理测试和体能测试。
2.心理测试主要考察考生心理素质是否符合警察职业要求。心理测试采用机考,结果将于高考后在招生信息网公布。
3.体能测试为50米跑、立定跳远、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四项,其中三项合格的,体能测试合格。
50米跑、立定跳远、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为浙江警察学院计分项目,须事先在报名系统中填报。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只评价合格与否,可在测试现场报名。体侧要求和评分标准详见《浙江警察学院体能测试要求和评分标准(试行)》。
三、志愿填报要求
1.考生须参加2023年高考,选考科目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详见《浙江警察学院2023年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公安学类专业必须选考政治;公安技术类专业选考物理、化学、生物中一门即可)。
2.经综合测试合格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网上填报时间内填报志愿。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普通类第一段分数线。报考
涉外警务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成绩不得低于120分,由于部分专业课程用英语授课,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报考
警务指挥与战术专业的考生,体能测试成绩不得低于260分。
3.考生报考全省统招警务指挥与战术专业的,须填写第一专业志愿,否则无效。报考分市招生专业的,须根据选考科目要求先选择专业大类(公安学类或公安技术类),再选择具体专业,选考科目均符合要求的可兼报两大类及具体专业。
4.浙江警察学院志愿单列,不占用普通类提前录取的5个院校志愿。考生可兼报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不能兼报艺术类第一批(含提前录取)志愿。浙江警察学院志愿填报时间与普通类提前录取志愿填报时间一致,录取工作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开始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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