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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学院学校代码为13892。院校代号是全国各高校录取时为方便考生填报志愿而加注的由数字组成的代号串,即院校代码或学校代码。院校代码就如同是学校的一个身份证号,方便查询学校信息。
教育部为高校编排的代码有5位(此代码全国通用),各省教育考试院为高校编排代码有4位(此代码一般作填报高考志愿用,同一所高校在不同省份代码也不一样),由于高校办学情况每年都有变动,所以高校代码也有变化。
代号编排
院校代码由教育部统一编排,号码有5位。各省教育考试院为方便高考生填报志愿,将有在本地区(包含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计划的高校重新编排,号码有4位。由于每年高校办学情况有变动,故高校代码有调整。
三亚学院简介
2005年4月,海南大学三亚学院正式成立,2012年3月,经教育部同意,海南大学三亚学院转设并更名为三亚学院。
截至2021年4月,学校占地面积3000亩,建筑总面积近50万平方米;设有二级学院21个,开办本科专业51个;有教职员工1000多人,在校学生20000余人;馆藏图书200余万册。2021年10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达2020年审核增列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社会工作硕士、电子信息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三个硕士授权点。
院系概况
截至2021年4月,学校设有二级学院21个,开办本科专业51个。
师资队伍
截至2020年11月,学校有专任教师1168人(不含外聘),其中具有正高级179人,副高级212人,高级职称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3.48%;具有博士学位252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1.58%,具有硕士学位710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60.79%,硕博合计占专任教师总数的82.36%;35岁以下青年教师占41.52%;有195名双师型教师,占自有专任教师总数的16.70%。
人才培养
截至2020年11月,学校有省级重点扶持、培育学科2个。
省级重点扶持、培育学科:工商管理、通信与信息系统。
学科体系
截至2020年11月,学校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省级应用型试点转型专业13个、省级教学实践示范中心4个、省级精品课程5门。
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际经济与贸易、汉语言国际教育、风景园林、工商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旅游管理。
省级特色专业:测控技术与仪器、通信工程(海洋通信)、俄语(旅业商务俄语)
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测控技术与仪器(汽车变速自动化)
省级应用型试点转型专业:酒店管理、会展与经济管理、服装与服饰设计、社会工作、会计学、车辆工程、工程管理、软件工程、休闲体育、汉语国际教育、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设计。
省级教学实践示范中心:三亚学院电子技术实验实践教学中心、三亚学院经济管理实验实践教学中心、计算机应用基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
科研平台
据2020年2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下属研究院1个、省级院士工作站3个、省级研究基地2个、省级研究中心2个、省级文献资料中心1个、市级重点实验室4个、校级研究所6个、研究所5个。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下属研究院: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百所重点研究基地清华大学高校德育研究中心民办高校德育研究院
省级院士工作站:翟明国院士工作站、陈国良院士工作站、容淳铭院士工作站
省级研究基地:海南省岛屿文化生态与社会发展研究基地、海南省生态文明研究基地
省级研究中心:海南省文化产业发展研究中心、海南民族宗教事务发展研究中心
19教育网
省级文献资料中心:海南国际旅游岛文献资料中心
研究所(中心):三亚学院海洋研究所、三亚学院海洋通信研究所、三亚学院琼学研究中心、三亚学院跨文化研究中心、三亚学院中国现代管理理论研究所、三亚学院俄语中心、全球型企业文化研究中心、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所、现代金融研究所、社会发展研究所、应用语言与文化研究中心
科研成果
截至2016年7月,学校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2项、省部级科研项目89项、地(厅、市)级科研项目227项,纵向科研项目经费;在各类学术期刊中发表论文3200余篇;出版学术著作100余部;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项8项。
拓展资料:
三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阳光招生工程”要求,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三亚学院”(学校代码为13892),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民办普通本科院校,办学层次为本科。招生对象为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符合国家规定录取条件的考生。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 三亚学院设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职责: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招生政策和各项管理规定,全面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四条 三亚学院招生委员会常设机构招生工作办公室,全面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招生录取过程的监督工作。
第五条 三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广大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规则
第六条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招生类别有普通类、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体育单招类专业。
第七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2年面向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最终招生人数及招生专业以各省级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体育单招不列分省计划。
第八条 学校预留计划作为机动指标用于调节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统考上线不平衡问题,严格按照教育部、各省级高招办规定录取符合条件的生源。
第九条 学校按照各省级高招办的有关录取规定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或第一轮投档我校的考生。
第十条 对于进档考生,依照“分数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生计划名额先划定合格考生范围,再进行专业录取。专业录取时依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专业级差。未能满足专业录取条件的考生,如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相应未满专业;如未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
第十一条 对于同一轮进档考生,普通类考生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序,如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理科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顺序排序录取;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顺序排序录取。艺术类和体育类考生按照高考专业课成绩排序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文化课成绩、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二条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英语专业要求应试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制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慎重。
第十三条 对于进档考生,英语、汉语国际教育、酒店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等专业及方向按考生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俄语专业按考生高考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会计学、财务管理、经济与金融、金融科技等四个专业按考生高考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以上专业规定录取科目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总分、数学、外语、语文成绩顺序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四条 对于进档考生,休闲体育、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旅游管理等四个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女生身高在158CM、男生身高在170CM以上的考生;舞蹈编导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女生身高163CM,男生身高在173CM以上的考生;请与未来相应职业岗位对身高要求有距离的考生慎报以上专业。
第十五条 学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严格执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承认生源地专业统考、联考专业录取原则,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及专业课成绩须达到生源地省级高招办规定的分数线,进档考生录取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艺术类专业校考录取原则,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生源地省级高招办规定分数线的前提下,在我校组织校考的省份,进档考生须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录取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012江苏高考志愿填报具体流程
考生填报志愿须知
考生填报的高考志愿是考生对报考高校及专业意愿的书面表达形式,是高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应认真学习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全面了解平行院校志愿设置、投档原则,以及有关高校的录取规则,牢记每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艺术类为征求院校志愿,下同)的填报及确认的时间和地点,根据自己的统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志向和体检结论等,结合本人家庭的经济情况,慎重填报。本须知、《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在江苏招生计划》、《关于招生计划中有关问题的说明》等是考生填报志愿的依据,《2012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百问》、高校招生章程等是考生填报志愿的必备参考。
一、录取批次、填报志愿形式及时间安排
1.高校录取分七个批次依次进行
⑴ 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共包括六类院校(专业)计划:
第一类:军事院校、军事院校(预备军官学员)、国防生计划;
第二类:公安、政法院校或专业;
第三类:航海院校或专业;
第四类:其他院校,包括
国际关系学院(北京)、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飞行技术)、
上海海关学院、
外交学院、
香港中文大学、
香港城市大学、部分院校小语种计划、免费师范生计划等;
第五类:体育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体育类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
第六类: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艺术类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
上述第一到第四类为文科类、理科类招生计划。
⑵ 文科类、理科类第一批本科院校。
⑶ 文科类、理科类第二批本科院校。
⑷ 文科类、理科类第三批本科院校。
⑸ 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
⑹ 文科类、理科类高职(专科)院校。
⑺ 文科类、理科类高职(专科)注册入学院校。
今年,我省取消了提前录取专科批次,原来公布在该批次的录取计划安排在文科类、理科类高职(专科)院校批次录取。
2.考生志愿填报形式
今年我省继续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含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应届生由所在中学组织;往届生、社会考生及我省户籍在外省借读的考生由报名地招办组织,在规定的时间内先填写志愿表,并根据志愿表,将自己所填报的院校、专业准确地录入网上填报志愿系统,要确保本人所要填报的志愿与所录入的志愿信息一致。
3.志愿填报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6月27日至7月2日,考生只填报提前录取本科批次、第一批本科和第二批本科院校志愿。其中:①本一省控线上的考生于6月27日至29日填报提前批本科、本一、本二批次院校志愿,7月4日前确认;②本一省控线下、第一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上的考生于6月30日至7月2日填报提前批本科、本一、本二批次院校志愿,7月4日前确认;③填报艺术类提前录取批次公办本科第1小批院校志愿的考生,必须于6月27日至28日填报,6月29日前确认。
第二阶段:7月26日至30日,在第二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上的考生填报文科类、理科类第三批本科院校(含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等)、高职(专科)院校以及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7月31日前确认。
4.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安排
面向参加普通高考考生的注册入学录取在8月17日至23日进行。注册入学共分三轮进行,每轮均包含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考生确认三个过程。考生通过计算机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专设的注册入学平台(网址
或
)提交申请,并需按时确认。具体要求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2年江苏省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招〔2012〕18号)规定执行。
二、考生填报志愿的有关规定
1.应届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必须合格。
2.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必修科目测试等级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
在外省(市、区)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如持有外省省级考试机构出具的2010、2011年度高中会考或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证明,我省予以认可,并进行相应的等级转换,成绩经转换后,其必修科目(含技术科目)测试等级须达到4C1合格及以上等级。
文科类、理科类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含必测和选测)还须达到院校提出的等级要求。
3.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如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在参加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录取时,必测科目均须达到4C1合格及以上等级;参加体育类、艺术类专业录取时,与不兼报文科类、理科类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相同,其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如院校对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提出更高要求的,考生还须满足院校的要求。
4.特殊类型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对象和招收的艺术特长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招生高校在招生章程或招生计划中提出的等级要求;如高校未作具体说明的,其选测科目等级按高校对其所属科类一般考生的等级要求执行。
高水平运动员须按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的科目要求参加相应的学业水平必修和选修科目测试,其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保送生以及报考
南京大学强化班的考生,其必测科目等级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
报考示范性高职提前单招、少年班、残疾单招、体育单招、空军飞行员以及申请注册入学的考生,因有特殊要求或其中学阶段学习经历与普通高中学生不同,其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作统一规定,由招生高校自主确定等级要求。
三、提前录取院校的填报要求
1.报考空军飞行员的考生必须为空军招飞体检和政审合格的考生,考生不需网上填报志愿,由空军招飞局南京选拔中心提供名单直接录取。
2.军事院校、军事院校预备军官学员、国防生招生计划(即提前录取第一类计划),考生可以兼报,且必须填满提前录取批次A、B、C 3所院校志愿,否则本批次志愿无效。
3.提前录取本科批次第一类至第六类院校(专业)不得兼报。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可放弃体育类、艺术类提前录取院校志愿,选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提前录取院校志愿(在第一至第四类计划中选择其一填报)。
填报提前录取批次的征求平行院校志愿、院校服从志愿也必须符合本要求[即六类院校(专业)不得兼报],但可以与平行院校志愿填报不同类别的院校。例:平行院校志愿填报军事类院校计划,征求平行志愿可以改报公安类院校或专业。
4.根据总参谋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工作的通知》(参动〔2012〕5号)规定,我省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今年开展定向培养直招海军士官试点工作。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招生对象为男生。前2.5学年的课程由高校负责,后0.5学年为入伍实习期,由部队负责。经身体复检和政治复审符合入伍条件的定向培养士官对象,直接办理入伍手续。培养对象在校期间,因身体原因不宜入伍的,由学校根据情况调整到其他专业学习。
对于体检、政审、面试合格且有志报考的考生,在军事等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志愿表上方“□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前的方框中选填“√”即可,在提前批本科录取结束后、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之前,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投档。
定向培养士官对象在校期间学杂费自理。对于高考成绩超过本科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要根据自己的专业兴趣和高考成绩,慎重决定是否填报定向培养直招士官。
四、文科类、理科类院校志愿、专业志愿和征求平行志愿的填报要求
1.文科类、理科类各批次均设置了平行院校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文科类、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批次和本科各批次考生可填报的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 3所院校,高职(专科)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B、C、D、E 5所院校,各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 3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2.在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考生可以在省教育考试院专设的网站(
)和市、县(市、区)招办(含考试院、招考中心,下同)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同时,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市、县(市、区)招办、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
)、志愿填报网(
)和有关媒体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及人数等信息,未被录取且符合本批次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条件的考生,须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附于《准考证》背面),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确认志愿信息[填报文科类、理科类第三批本科、高职(专科)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不再现场确认]。
3.在文科类、理科类各批次征求平行志愿表中,设置了“院校服从志愿”栏,考生可以填报愿意服从的10所院校代码。院校服从志愿的含义为:考生愿意无条件服从所填报的10所院校和专业。省教育考试院将按照从左至右顺序、依据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
五、体育类院校志愿、专业志愿和征求平行志愿的填报要求
1.体育类分三个批次录取:体育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体育类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体育类高职(专科)院校。每个录取批次分别设置平行院校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每批次的平行院校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 3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2.在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考生可以在省教育考试院专设的网站(
)和市、县(市、区)招办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同时,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市、县(市、区)招办、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志愿填报网和有关媒体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及人数等信息,未被录取且符合本批次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条件的考生,须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附于《准考证》背面),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确认志愿信息[填报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不再现场确认]。
3.在体育类征求平行院校志愿表中设置有“院校服从志愿”栏,考生可以填报愿意服从的6所院校代码。院校服从志愿的含义为:考生愿意无条件服从所填报的6所院校和专业。省教育考试院将按照从左至右顺序、依据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
六、艺术类院校志愿、专业志愿和征求志愿的填报要求
1.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方式不同,分别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或专业)、平行院校志愿设置(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或专业)和征求(平行)院校志愿设置三种。录取批次设置为三大批次8小批。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也按录取批次的顺序公布。
⑴ 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下设3小批:
第1小批:为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和“211工程”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以及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非
美术类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
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系指清华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东华大学、
北京服装学院、
江南大学、
天津工业大学、
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北京印刷学院(仅限
艺术设计本科专业)、
苏州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
浙江传媒学院(仅限
播音与主持艺术、
广播电视编导、
摄影、
录音艺术等4个本科专业)、
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
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
表演、表演、
音乐学等3个本科专业)等13所高校的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参照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
第2小批:为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
第3小批:为除艺术类提前公办本科第1小批以外的其他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
⑵ 艺术类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下设2小批:
第1小批:为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
第2小批:为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
⑶ 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下设3小批:
第1小批:为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校考的艺术类专科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
第2小批:为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专科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
第3小批: 为除艺术类高职(专科)第1小批以外的其他院校校考的艺术类专科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
2.院校志愿设置原则:对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即每个录取批次设置1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对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即每个录取批次包含A、B、C 3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3.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艺术类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三大批录取结束后,各设置一个征求院校志愿。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市、县(市、区)招办、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和有关媒体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及人数等信息。未被录取且符合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条件的考生须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附于《准考证》背面),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进行志愿信息的确认[填报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不再现场确认]。
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时,考生只能按照专业考试的方式(省统考或校考),在“平行院校志愿”或“传统院校志愿”两者中选择其一填报。
4.在艺术类征求院校志愿表中设置有“院校服从志愿”栏,考生可以填报愿意服从的6所院校代码。填报“院校服从志愿”的考生必须持有专业省统考成绩,且达到相应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院校服从志愿的含义为:考生愿意无条件服从所填报的6所院校和专业,且所填报的院校为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省教育考试院将按照从左至右顺序、依据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
七、网上填报志愿的要求
考生须在认真阅读相关材料及网上模拟填报的前提下,结合本人的情况,慎重选择自已所要填报的相应批次的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并填写相应批次的志愿表(志愿表可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下载)。考生须认真校核志愿表上所填志愿是否符合我省填报志愿的有关规定以及高校提出的学业水平测试的科目要求和等级要求,确认无误后,在规定时间内凭密码登录省教育考试院专设的网站,将志愿表上的内容准确录入。
考生在网上录入本人的志愿信息之后,要立即提交,填报志愿系统将自动对考生所填报的志愿进行逻辑校验。当出现红色的警告信息时,说明限制考生填报该志愿,考生须仔细阅读相关的警告信息,并须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当出现蓝色的提示信息时,说明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不符合所填院校(专业)的要求,若考生坚持填报,则可以强行提交,但该部分考生将不能参加批量投档,如有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否则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提交后,在规定的填报时间内,可凭密码重新上网修改志愿,直至填报志愿截止日的24时止。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提交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中学或报名点仔细核对志愿信息确认表上的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核对无误后,由考生本人在志愿信息确认表上亲自签字确认,考生的父母、老师、同学等均不得代为签字确认,未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的志愿信息一律无效[第二阶段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不再现场确认]。
考生所填报的志愿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志愿填报的截止时间为截止日的24时,逾期不能再上网填报。
八、几点重要说明
1.考生填报的高考志愿信息是院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考生必须按要求填报志愿。志愿一经确认,不得更改。考生因志愿填报失误,或没有按照当地招办规定的程序填报和确认志愿信息而对录取造成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2.今年我省继续实行“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的高考模式,同时继续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对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提出等级要求,并分专业对考生的选测科目提出要求。考生务必根据自己的选测科目和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对照院校的要求,准确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避免因选测科目及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与院校要求不匹配而造成所填志愿无效。同时,在填报平行院校志愿时,对本人应有准确定位。
3.对自主选拔录取高校确定的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将在文科类、理科类第一批本科平行院校志愿投档之前,依据考生填报的《江苏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确认表》,先行向有关高校投档,由高校决定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这部分考生仍需填报各批次院校志愿。
4.今年,我省继续为农村定向培养卫生人才,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江苏省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分县(市、区)招生计划,凡户籍在有定向培养计划的县(市、区)的考生,可结合自身情况,慎重选择填报相应院校志愿;考生户籍所在县(市、区)没有定向培养计划的,考生一律不得填报,如果填报,即使被投档,院校也将会作退档处理,并且不能再补投到同批次平行院校志愿的其他院校,由此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5.为帮助广大考生在高考成绩发布后,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准确、顺利地填报志愿,在高考结束以后,考生可以根据自己考试的情况,估算自己的三门统考成绩和选测科目等级,再结合已经取得的必测科目等级等,于6月12至16日之间,凭考生号、准考证号(初始密码)、身份证号登录省教育考试院专设的网站(
或
),进行高考志愿的模拟填报,熟悉网上填报志愿的流程、办法、规定等,为正式填报做好相关准备。
6.按照有关规定,为确保公平、公正,填报志愿系统在规定的两个阶段填报志愿截止日的24时关闭,届时,考生不能再上网填报。为减轻网络压力,防止填报截止前出现网络拥堵,考生一定要尽早上网填报并提交,避免逾时不能填报。
7.高校的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其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根据教育部要求,我院在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将今年在我省招生的普通高校发布招生章程的网址和联系方式汇总并公布,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必须注意认真查阅院校招生章程,了解相关要求。
8.省教育考试院在公布我省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同时,还将公布相关批次考生填报志愿的资格线,达到资格线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应批次的高校志愿。
9.从2012年起,根据需要,我院对在我省招生的部分院校的院校代号进行了调整,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务必要以本报公布的院校代号为准。
高考志愿填报流程
一、填报前的准备工作
考生填报志愿前,必须查阅我省的招生政策、省教育考试院编制的《招生计划专刊》及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院校专业计划补充内容等,同时认真阅读《招生计划专刊》中的《关于招生计划中有关问题的说明》、《考生填报志愿须知》等重要说明及有关高校的招生章程,根据院校及专业对考生的选测科目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以及考生本人的文化成绩和体检结论等情况,慎重选择,认真填报。
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类型分“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考试”(简称“省统考”)、“招生院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简称“校考”)两大类,其中部分校考专业还须参加省统考且成绩合格(简称“双合格”专业)。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务必分批次、分专业考试类型查阅艺术类院校(专业)的招生计划,并详细阅读志愿表的重要提示。
二、模拟填报
考生于6月12日至16日凭本人的考生号、准考证号(初始密码)和身份证号登录志愿填报系统,通过填报志愿网站查询供模拟填报的招生计划(非正式公布的高校招生计划)。登录后,考生在估分、估等级的情况下,进行模拟填报志愿。
考生首次登录系统后必须重新设置自己的密码。如密码遗失,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和本人申请到高考报名所在地的县级招办申请密码重置。
三、填写志愿表
考生在认真阅读相关材料的前提下,结合本人的情况,慎重选择自己所要填报的相应批次的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并填写《江苏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表》。该表由省教育考试院提供,考生可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
)上下载。
考生须认真校核志愿表上所填志愿是否符合我省填报志愿的有关规定以及高校提出的选测科目要求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等,并确认无误。
四、网上填报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密码登录志愿填报系统,将志愿表上的内容依次录入到相应录取批次院校的志愿栏内,并请立即网上提交。
考生网上提交填报的志愿信息时,网上志愿填报系统将进行数据逻辑校验。如果出现红色的警告信息,说明限制考生填报该志愿,考生必须按警告的内容仔细核对所填报的院校与专业,并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如果出现蓝色的提示信息,说明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不符合所填院校(专业)的要求,若考生坚持填报,则可以强行提交,但是该部分考生将不能参加批量投档,如有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否则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
五、志愿修改
考生志愿信息网上提交成功后,在填报志愿截止时间前,只要考生未打印确认志愿信息,均可凭密码重新上网修改自己所填报的志愿信息。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网上填报志愿截止时间为规定日期的24时(即分别为7月2日24时和7月30日24时。其中,填报艺术类提前录取批次公办本科第1小批院校志愿截止时间为6月28日24时)。
六、信息确认
各中学(报名点)统一打印考生志愿信息确认表,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中学(报名点)仔细核对本人的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核对无误后,由考生本人在志愿信息确认表上亲笔签字确认(考生的父母、老师、同学等均不得代为签字确认)。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填报志愿确认截止时间为规定日期的17时止(即分别为7月4日17时和7月31日17时,其中,填报艺术类提前录取批次公办本科第1小批院校志愿为6月29日17时前确认)。
考生现场确认志愿信息时,一般不得再进行修改。如个别特殊情况确需修改志愿信息的,由考生本人向中学(报名点)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中学(报名点)进行修改,并重新打印、确认。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并立即提交后,系统才会保留考生的志愿信息;考生志愿信息须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未经考生本人确认的志愿信息一律无效;考生志愿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已经确认的志愿信息存入考生电子档案,签字确认后的志愿信息确认表由中学(报名点)交县(市、区)招办留存。

盐城市综合高中可以考大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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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下面的表格是今年的综合高中的录取院校:
2009年江苏省对口单招本科一志愿
投档分数线
科目组 院校代号 院校名称 投档线
1 建筑 1342
淮阴工学院 825
2 机械 1114
南京工程学院 711
2 机械 1128
金陵科技学院 713
2 机械 1224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693
2 机械 1311 淮海工学院 693
3 机电一体化 1107
南京农业大学 743
3 机电一体化 1114 南京工程学院 747
3 机电一体化 1224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742
3 机电一体化 1301
盐城工学院 742
3 机电一体化 1324
徐州工程学院 752
3 机电一体化 1601
三江学院 743
4 电子电工 1107 南京农业大学 767
4 电子电工 1114 南京工程学院 772
4 电子电工 1128 金陵科技学院 767
4 电子电工 1224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768
4 电子电工 1274
常熟理工学院 782
4 电子电工 1301 盐城工学院 770
4 电子电工 1311 淮海工学院 771
5 计算机应用 1120
南京晓庄学院 795
5 计算机应用 1128 金陵科技学院 807
5 计算机应用 1224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798
5 计算机应用 1311 淮海工学院 799
5 计算机应用 1321
中国矿业大学 797
5 计算机应用 1324 徐州工程学院 799
5 计算机应用 1342 淮阴工学院 800
6 化工 1120 南京晓庄学院 735
6 化工 1128 金陵科技学院 767
6 化工 1224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735
6 化工 1301 盐城工学院 735
7 农业 1128 金陵科技学院 805
7 农业 1342 淮阴工学院 799
8 财会 1128 金陵科技学院 857
8 财会 1224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855
8 财会 1311 淮海工学院 857
8 财会 1324 徐州工程学院 850
8 财会 1601 三江学院 850
9
市场营销 1224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754
9 市场营销 1301 盐城工学院 740
9 市场营销 1311 淮海工学院 738
9 市场营销 1342 淮阴工学院 748
9 市场营销 1601 三江学院 740
b 旅游管理 1301 盐城工学院 790
b 旅游管理 1601 三江学院 764
c 艺术(表演) 1118
南京艺术学院 120/230
c 艺术(播音) 1118 南京艺术学院 160/210
c 艺术(舞蹈) 1118 南京艺术学院 120/210
c 艺术(音乐) 1118 南京艺术学院 120/200
c 艺术(美术) 1118 南京艺术学院 488
c 艺术(美术) 1128 金陵科技学院 481
c 艺术(美术) 1224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479
c 艺术(美术) 1324 徐州工程学院 476
d 烹饪 1361
扬州大学 646
j 纺织服装 1224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762
注:1、艺术(美术)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投档;
2、艺术(表演、播音、舞蹈、音乐)投档线是文化分/专业分。
今年盐城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本科数是125人,列全市第一;
具体的情况见下面的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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