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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湖南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2024-04-13 19:23:00 | 19教育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工科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43010536隶属于:湖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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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湖南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2015年长沙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2015年长沙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长沙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管、经、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鲜明的交通、电力、水利等行业特色与学科优势的多科性大学,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交通运输部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我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高校之一,近年来在国家级、省级大学生体育竞赛中,取得了优秀的成绩。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体育运动的发展和学生体育竞赛水平的提高,丰富校园文化生活,2015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项目

田径、足球

二、招生计划

面向全国范围招生58人,各项目招生人数视生源情况和运动队情况确定。

三、报考条件

符合国家教育部有关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报考条件、年龄不超过22周岁(以1993年9月1日计算),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对其资格进行认定。

四、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1月25日—3月3日

2.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考生登陆长沙理工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按要求填报相关内容。

2)下载申请表:下载打印系统生成的“报名申请表”,经所在中学签署推荐意见。

3)邮寄报名材料:报名材料请以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邮寄或直接送至我校招生办公室。报名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备份。报名材料邮寄时间截止2015年3月3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4)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任何形式的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

①《长沙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员申请表》;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

④运动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赤岭路45号长沙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黄老师收(邮编:410076),请注明: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材料。

五、资格审查

学校成立招生部门和体育学院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2015年3月5日后,考生可登陆“长沙理工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具有参加测试的资格。报名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的测试资格。

六、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2015年3月13日(星期五)8:00-9:00(田径);

2015年3月13日(星期五)13:00-13:30(足球)。

2.确认地点:云塘校区体育馆

3.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请于指定时间来校参加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需准备的材料有:

1)两张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

2)身份证原件;

3)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

3)运动竞赛获奖证书原件。

4.现场确认时缴纳报名测试费200元/人,测试期间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七、专业测试

1.田径项目

1)测试时间:2015年3月13日10:00-12:00。

2)测试地点:云塘校区主体育场。

2.足球项目

1)测试时间:2015年3月13日14:00-16:00。

2)测试地点:云塘校区主体育场。

3.参加测试的项目必须与获得报名资格的项目一致,否则测试成绩无效。

八、文化课测试

1.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的考生,可在现场确认时申请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

2.测试时间:2015年3月13日19:00-22:00

3.测试地点:云塘校区办公大楼二会议室

4.测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

九、录取原则

1.凡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水平测试,成绩达到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标准,且符合各项目对运动员的需求。

2.我校组织的测试成绩不代替各省(市、区)统一组织的测试成绩,拟报考我校的考生还须根据所在省(市、区)的相关规定,参加所在省(市、区)的统一测试或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测试,合格者方能作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入围人选,最终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审核公布为准。

3.文化课成绩按教育部及所在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

4.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的入围考生,可申请参加由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成绩符合要求者,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公示期满后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批准,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进行录取,但需按所在省(市、区)的规定参加高考报名。该类考生入围公示人数不超过我校学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5.其他入围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且高考第一志愿报考长沙理工大学。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及以上且服从专业调剂,经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投档后,我校予以录取,该类考生入围公示人数不超过我校学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考生专项测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且服从专业调剂,经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投档后,我校予以录取。

6.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按规定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并获取考生号,若因报名问题影响考试与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

7.高考成绩公布后,凡被我校拟录取考生必须在第一时间将高考成绩单传真至0731-85219539,以便确认。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8.高水平运动员入围考生须与我校签订录取及培养协议,被录取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入校后,将成为学校体育集训队队员,按照学校规定参加集训队的日常训练和比赛。

十、其他

1.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731-85258529

2.学校将测试合格者名单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未经教育部及省级招办集中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3.本简章发布后,如果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有所调整,以教育部当年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4.本简章由长沙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31-85219539、85214652

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长沙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湖南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湖南2021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体)局、公安局,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关于2021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3号)文件精神,2021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面向农村和原贫困地区招生专项计划(含国家专项、地方专项和高校专项),相关实施区域、报考条件、招录办法等政策保持不变。现就做好我省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专项计划招生

国家专项计划由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承担,招生计划由教育部安排确定。

我省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实施区域为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市)、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共计40个县(市)(见附件1)。报考学生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今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并已参加今年高考报名;(2)本人具有我省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报考条件拟报考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需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优惠信息及专项计划资格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湘教考通〔2021〕3号,以下简称湘教考通〔2021〕3号文件)的要求,办理资格申报及审核手续。

我省国家专项计划中,公安类等对考生有特殊招生要求的高校或专业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其他院校、专业安排在本科批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我省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省教育考试院按照招生高校的调档要求向其投档,由高校按照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录取。生源不足时,由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网络和媒体统一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缺额,组织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如按征集志愿投档后仍生源不足时,可按教育部的相关规定,适当降分投档录取(即在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确保完成专项计划招生任务。

二、地方专项计划招生

地方专项计划招生由我省所属重点高校负责实施。省教育厅商有关部门和高校后按要求确定招生计划。

报考学生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今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并已参加今年高考报名;(2)考生户籍在城乡分类代码确定的乡村区域(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第15位代码为“2”),或在我省户籍制度改革实施之前(2015年12月31日前)户籍为我省实施区域的农业户口。符合报考条件拟报考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需按照省教育考试院湘教考通〔2021〕3号文件的要求,办理资格申报及审核手续。

我省地方专项计划安排在本科批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我省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生源不足时,可按我省高校招生政策相关规定,适当降分投档录取(即在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线下20分以内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

三、高校专项计划招生

高校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试点高校承担。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我省实施高校专项计划的区域为茶陵县等51个县(市、区)(见附件2)。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符合今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并已参加今年高考报名;(2)考生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城乡分类代码确定的乡村区域(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第15位代码为“2”),或在我省户籍制度改革实施之前(2015年12月31日前)户籍为我省实施区域的农业户口,其中考生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在此基础上,有关高校可提出其他报考要求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可按照高校招生简章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报名申请,并需按照省教育考试院湘教考通〔2021〕3号文件的要求,办理资格申报及审核手续,完成报名资格基本条件审核。我省于5月20日之前完成考生报名基本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有关高校于5月底前完成考生其他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办法由有关高校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予以公布,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我省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高校专项计划在本科批特殊类型志愿中填报,在本科批普通志愿投档前进行投档录取。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相关部门各有关学校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按照教育部和全省统一部署,有力有序做好各环节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各部门考生资格审核职责,认真做好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查各项工作。要严格执行专项计划招生政策规定,切实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工作纪律,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专项计划实施过程的监督,确保专项计划实施过程安全平稳、公平公正。

(二)做好政策宣传。各市州教育(体)局要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所有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级中学,加强政策解读和咨询指导,让广大考生、家长充分知晓政策。在报名阶段,要通过电视电台、报纸报刊、微信微博等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等平台深入解读各类政策,让广大考生充分知晓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招生政策、录取程序及专项计划优惠政策等内容,积极营造有利于专项计划顺利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在志愿填报阶段,要通过印发或推送报考指南、填报须知、招生简章等材料,积极宣传专项计划录取办法,加强考生志愿填报指导,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积极报考。

(三)加强资格审查。各级教育、公安部门要充分利用高考报名系统、公安户籍系统和中小学生学籍系统,认真核查考生报名信息、纸质档案信息、中小学生学籍系统信息,确保考生户籍、学籍真实准确、内容一致。要进一步优化考生资格审核办法,可以采取集中审核的方式,减轻学生负担,为考生提供更加便捷的报考服务。其中,国家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学籍审核确认工作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高中学校负责,考生、考生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审核确认工作由县级公安部门负责,申报资料的收集汇总和资格初审工作由县级招考部门负责,考生报考资格确认工作由市州招考机构负责。地方专项计划招生报名资格由省教育考试院会同省级公安部门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考生直接认定报考资格;初审未通过考生的户籍信息由县级公安部门进行复核,再由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报考资格确认。

(四)强化信息公开。深入实施高考招生“阳光工程”,落实专项计划招生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经各有关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要在省、市、县招生考试机构网站、所在中学网站和班级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考生姓名、学籍学校、就读学校、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信息。有关高校要及时将通过高校专项计划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标准和录取结果等信息分别在学校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五)强化违规惩处。对在专项计划招生中出现的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

附件:1.湖南省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实施区域

2.湖南省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实施区域

3.湖南省2021年国家专项计划招生报名资格审核表(略)

4.湖南省2021年地方专项计划招生报名资格审核表(略)

5.湖南省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报名资格审核表(略)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公安厅

2021年4月29日

附件1

湖南省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实施区域

一、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37个)

武陵山区(31个)

新邵县邵阳县隆回县洞口县绥宁县新宁县

城步苗族自治县武冈市石门县慈利县桑植县

安化县中方县沅陵县辰溪县麻阳苗族自治县

新晃侗族自治县溆浦县芷江侗族自治县

通道侗族自治县会同县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

新化县涟源市泸溪县凤凰县保靖县古丈县

永顺县龙山县花垣县

罗霄山区(6个)

茶陵县炎陵县宜章县汝城县桂东县安仁县

二、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地区(3个)

平江县新田县江华瑶族自治县

附件2

湖南省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实施区域

1.株洲(2县):茶陵县 炎陵县

2.衡阳(1县):祁东县

3.邵阳(8县、市):武冈市 新邵县 邵阳县 隆回县

洞口县 绥宁县 新宁县 城步苗族自治县

4.岳阳(1县):平江县

5.常德(1县):石门县

6.益阳(1县):安化县

7.郴州(4县):宜章县 汝城县 桂东县 安仁县

8.张家界(4县、区):武陵源区 永定区 慈利县 桑植县

9.娄底(3县、市):涟源市 新化县 双峰县

10.怀化(13县、区):鹤城区 洪江区 洪江市 中方县

沅陵县 辰溪县 会同县 麻阳苗族自治县 新晃侗族自治县

溆浦县 芷江侗族自治县 通道侗族自治县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

11.永州(5县):江华瑶族自治县 新田县 宁远县 江永县 双牌县

12.湘西自治州(8县、市):吉首市 泸溪县 凤凰县 保靖县 古丈县 永顺县 龙山县 花垣县

长沙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湖南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湖南理工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湖南理工学院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了,相信大家一定很感兴趣吧!我为大家收集了“湖南理工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祝各位考生都能考上理想中的院校!

湖南理工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正常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湖南理工学院”,部标代码为10543,英文名称为“Hunan Institut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缩写为“HNIST”。

第三条 学校坐落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沿岸开放城市、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岳阳市,面朝岳阳楼,紧邻洞庭湖,学校网址为:,学校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湘北大道439号,邮编414006。

第四条 学校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主管,是湖南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首批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应用型本科规划高校,湖南省“十三五”期间改办大学规划高校,湖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拥有理学、工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等8大学科门类,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

第五条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主要类别有: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招生计划类型有普通类非定向计划、普通类定向计划、公费师范生、优师、南疆单列计划、支援吐鲁番地区定向计划、地方专项计划、中外合作办学等。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校成立以书记、校长为组长,相关校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

第八条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为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宣传、录取等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校设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纪委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第十条 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的通讯地址为:湖南省岳阳市学院路,邮编:414006,联系电话:0730-8648876,传真:0730-8640244。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学校网址:www.hnist.cn。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按照国家政策和湖南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毕业生就业、学科发展等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按要求将分省招生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并通过规范渠道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以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及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预留少量招生计划,主要用于解决本省相同专业同分考生及热门专业生源过剩录取问题。预留计划使用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审批,严格执行从高分到低分的录取原则。

第四章 专业录取要求

第十三条 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要求考生英语口语测试合格,英语高考单科成绩115分以上(按总分150分计算);建筑学专业要求加试徒手画。如生源不足,可适当降低标准。

第十四条 非英语专业的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非英语语种考生被录取入学后,公共外语实行英语教学。

第十五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考生,需参加所在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应艺术类专业统考。 19教育网

第十六条 我校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化学应用化学制药工程生物工程专业,要求报考者无色盲、色弱。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我校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综合考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情况,以其投档成绩和所填报专业志愿为依据,公平公正录取。

第十八条 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我校认可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高考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以考生的投档成绩作为排序基准成绩。

第十九条 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即以投档成绩为依据,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进档考生,同一专业类录取时,若考生分数相同,文史类按语文、数学、外语、文综顺序,优先录取高分者,理工类按语文、数学、外语、理综顺序,优先录取高分者。若单科成绩完全相同,则志愿顺序靠前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 已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总分相同时按以下规则排序: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首选历史科目组)或数学(首选物理科目组)、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录取。

第二十二条 若批次投档生源不足,则按生源省份相关规定征集志愿。我校将按照公布的缺额计划择优录取。若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充足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二十三条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一)我校艺术类专业含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音乐学音乐教育舞蹈学。体育类专业为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二)录取规则:

(1)我校认可各省(区、市)专业统(联)考成绩,艺术类专业按各省(区、市)录取批次规则投档,依据考生文化和专业统考的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往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文化*30%+专业统考成绩*70%)。

(2)艺术类专业仅招收文科类考生,新高考改革省市仅招收首选历史科目考生。艺术类不区分文、理科的省份除外。

(3)体育类专业录取:湖南省内按本省投档与录取规则执行;湖南省外,按各省录取批次规则投档。体育类专业进档考生,以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专业统考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女生,同性别考生则按文化+专业统考分的综合成绩高低录取)。湖南省体育类考生按文化+专业统考分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四条 各专业无男女比例要求。

第二十五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及身体条件的要求,除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原则上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1)报考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男生1.65米以上,女生身高1.55米以上。

报考舞蹈学专业的考生要求仪表端庄、身体比例协调、无生理缺陷,男生身高1.68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2)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要求考生形体端正,没有残疾。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 招生工作人员

第二十七条 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选拔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法规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十八条 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技术培训,参加招生录取的工作人员须无直系亲属参加当年高考。

第七章 招生工作纪律

第二十九条 招生工作人员必须廉洁自律,秉公办事,自觉遵守录取有关规定,按程序、要求进行招生工作,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不得擅自改变招生录取计划。

第三十条 招生工作人员要遵守保密制度,必须注意做好招生期间的保密和安全工作,不得丢失有关文件、资料和档案,不得泄露内部有关招生工作的信息。

第八章 学生管理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湖南理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取得学籍,学生在修业期内,修完本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湖南理工学院毕业证书。按照《湖南理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三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可以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申请调整专业。

第三十三条 教师资格证的获取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第三十四条 学校依据有关规定采取设立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措施,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第九章 其他

第三十五条 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各专业收费标准见湖南理工学院招生网(

第三十六条 其余事项参照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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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21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各市州教育(体)局、公安局,有关普通高等学校: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关于2021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3号)文件精神,2021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面向农村和原贫困地区招生专项计划(含国家专项、地

2024-04-18 00:01:12
高校专项计划在湖南招生吗 湖南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高校专项计划在湖南招生吗 湖南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湖南国家专项计划录取分数线2021520分。湖南国家专项计划招生是国家专项计划由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各省所属重点高校承担,招生计划由教育部安排确定,截止2022年8月10日,经查询湖南地区教育官网发布的专项计划招生的录取分数线显示,2021年湖南地区的专项计划招生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20分,比以往2020年涨高了11分,该计划是严格按照最低录取分数线进行招生的,不存在任何伪造行为。湖南20

2024-04-17 20:31:28
关于做好湖南省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关于做好湖南省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关于做好湖南省2022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高考#导语】考网从湖南省招生考试信息港了解到,关于做好湖南省2022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已发布,详细内容如下:各市州教育(体)局、公安局,有关普通高等学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

2024-04-10 16:34:32
湖南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湖南地方专项计划学校名单)
湖南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湖南地方专项计划学校名单)

湖南2021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各市州教育(体)局、公安局,有关普通高等学校: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关于2021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3号)文件精神,2021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面向农村和原贫困地区招生专项计划(含国家专项、地

2024-04-18 05:42:17
湖南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2023高校专项计划初审名单)
湖南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2023高校专项计划初审名单)

湖南2021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各市州教育(体)局、公安局,有关普通高等学校: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关于2021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3号)文件精神,2021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面向农村和原贫困地区招生专项计划(含国家专项、地

2024-04-06 10:30:49
天津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曲师范大学篮球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天津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曲师范大学篮球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2015年天津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2015年天津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为发展高校体育事业,推动学生体育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2015年我校继续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具体细则如下:一、招生项目及专业1.招生项目游泳、田径(不招投掷项目)、男子篮球、女子篮球项目游泳田径男子篮球女子篮球拟招生计划数

2024-04-16 18:49:47
关于做好湖南省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湖南地方专项计划学校名单
关于做好湖南省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湖南地方专项计划学校名单

高校专项审核通过名单高校专项审核通过名单是指通过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2023年高校专项审核通过名单(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为例)如下:蔡逸尘(B档)、曹研(B档)、陈建鹏(B档)、陈梁钢(A档)、陈睿(B档)、陈欣楠(B档)、陈新民(A档)、陈玉锦(A档)、程晨(B档)、党道胤(B档)、丁志宏(B档)、董佳奇(A档)、范浩杰(B档)、范元岳(A档)、范媛媛(B档)、霍

2024-04-09 01:4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