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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本科师范类院校招生章程 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2024-05-28 23:39:51 | 19教育网

办学层次:专科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37014332隶属于: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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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山东省本科师范类院校招生章程 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2022年齐鲁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齐鲁 师范 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19教育网

齐鲁师范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保障学校2022年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 山东 省教育厅、山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齐鲁师范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齐鲁师范学院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 齐鲁师范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齐鲁师范学院。学校代码:14276

第五条  学校地址:

章丘校区: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文博路2号;历下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36号。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齐鲁师范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 校招 生政策,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九条  齐鲁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齐鲁师范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工作地点设在齐鲁师范学院章丘校区。我校不委托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十条  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一条  提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比例提档。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以 高考 成绩为依据,择优录取。

(一)院校 志愿 :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且实行 平行志愿 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 填报志愿 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后续志愿考生。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且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二)专业志愿:

1.普通类:

对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专业志愿分配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山东省公费师范生录取原则:进档考生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专业及定向 就业 市。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对比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等级 考试 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山东省普通类常规批录取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总成绩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2. 艺术 类:

(1)美术类专业

山东省:使用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山东省公费师范生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专业及就业地市,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高者。

其他省份:使用相关省份相关专业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高者。

(2) 书 法类专业

山东省:使用山东省书法类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3)音乐类专业

山东省本专科:使用山东省音乐类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其他省份:使用相关省份相关专业(类)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高者。

(4)舞蹈类专业

使用山东省舞蹈类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3. 体育 类

体育类本专科专业:使用山东省体育专业考试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其他省份:使用相关省份相关专业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高者。

第十三条  其他要求:

1.外语语种: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但我校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学校不对非英语语种的学生单独开设 语言 课程)。

2.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出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3.无男女比例限制,无单科成绩限制,无口语加试要求。

第六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十四条   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 证书 颁发

第十六条  新生 复查:新生报到后,若入学资格初步审核合格,予以注册学籍。按照国家规定,学校将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复查,复查合格后取得正式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若复查中发现存在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处。学生在校 学习 期间,学籍管理按照《齐鲁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第十七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齐鲁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标准的本科 毕业生 ,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齐鲁师范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十九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文博路2号

邮编:250200

联系电话:0531-66778290、66778289

监督电话:0531-66778586

E—mail:qlnuzhaoban@126.com

网址: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齐鲁师范学院负责解释。

山东省本科师范类院校招生章程 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2022年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2022年淄博 师范 高等专科学 校招 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淄博师范高等 专科学校 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学校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监督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代码:13777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山东 省淄博市淄川经济开发区唐骏欧铃路99号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以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是学校开展招生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组织、领导和协调招生工作。

第九条  学校招生 就业 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专科和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计划和专业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考生 填报志愿 时,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计划和专业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特别提醒:考生如有身体状况不适合从事教师职业的,建议慎重考虑是否报考师范专业(可参看《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无口试要求,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四条 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 在 高考 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 分数线 的考生中,学校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各省的 志愿 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按进档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照志愿优先原则,考生进档后,根据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十七条  专业录取时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第十八条  山东省春季高考统一 考试 录取:

对同一专业类别进档考生, 平行志愿 进档后,先按照专业志愿排序,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则在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与志愿相近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

第十九条  艺术 类专业录取:

艺术类统考专业按大类使用综合分数(与本科同类专业折算办法相同)投档,按进档考生志愿,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体育 类专业录取:

体育类专业从进档考生中,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分平行时,按照专业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第二十二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各省(区、市)规定的官方网站、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 书 。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

第二十四条  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和学校有关退费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 证书 颁发

第二十六条  新生 持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高考准 考证 、身份证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具体方式和要求参见学校当年的新生入学须知),经学校同意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一周内不报到或者请假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凡发现有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二十九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它

第三十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33-3820000   3821888

传真:0533-3820000

学校网址:www.zbnc.edu.cn

E —mail:zbszzsb@sina.com

通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经济开发区唐骏欧铃路99号

邮编:255130

山东省本科师范类院校招生章程 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 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四条 学校名称: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代码:14332

第五条 办学性质:山东省济南市市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监制的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第九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丹桂路2011号。

第十条 学校简介:

★学校品牌 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教育部备案、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02年的山东省济南师范学校、创建于1952年的山东省济南幼儿师范学校以及创建于1979年的济南广播电视大学。1992年开始举办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大专班,2011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三校合并改制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成为一所培养、培训学前和小学教育师资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是山东省重要的幼儿园、小学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具有丰厚的文化底蕴、丰富的办学经验、优质的办学资源和较高的办学水平,为全省的学前教育和初等教育做出了突出贡献,先后被授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国家级语言文字工作示范学校、山东省精神文明单位、山东省规范化学校、山东省德育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艺术教育示范学校、山东省教师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高校校园绿化与管理优秀单位、济南市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基本设施 新校区位于长清大学科技园内,现有土地面积707亩,规划建筑面积18.9万平方米。其中已投入使用13.9万平方米,包括1号教学楼,2号教学楼,实验楼,图书楼,艺术楼,1、2、3号学生公寓,1号餐,后勤附属楼,建筑面积6300平方米的综合服务中心预计下半年开工建设。新校区现有固定资产3亿四千万元,图书馆藏书35万册。学校有附属小学3所,附属幼儿园2所,教师专业发展学校(校外教育实践基地)76所。

★专业设置 以师范类为主,共设学前教育、初等教育、音乐教育(小学方向)、美术教育(小学方向)、英语教育(小学方向)、语文教育(小学方向)、数学教育(小学方向)七个师范类专业和会计(注册会计师方向)、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市场营销艺术设计、航空服务五个非师范类专业。

★师资力量 现有专任教师260人,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36人,高级讲师112人,具有硕士学位的133人,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40余人,是一支由各级教学能手、名师、特级教师为龙头的高素质师资队伍,并长期聘请其他高校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客座教授。

★院系设置 学校目前设八个学院,其中学前教育学院、初等教育学院、艺术教育学院、职业教育学院高职(专科)在校生2824人;远程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和网络教育学院,利用国家数字化学习资源和先进的网络技术开展教育教学活动,远程开放教育注册学生保持在万人规模。

★教育科研 学校自实质性合并以来高度重视科研工作,建章立制、搭建平台、抢抓机遇、高位发展,实现了科研经费专项管理。2011年,学校被纳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验区试点项目单位,承担了省教育厅的重点项目—幼儿教师全科培养模式研究,获得了教育部、财政部财政支持的两个专业建设项目。2012年以来新增省级各类科研项目32项,其中4项获省社科基金资助,资助总额为8.5万元。3年来教师公开发表论文130余篇,出版专著1部,教材50余部,其中3部教材进入教育部规划教材。教学教改成果喜报频传,先后有6项成果获山东省重要奖项,2项获省第五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一等奖,1项获文化厅文化艺术繁荣项目一等奖。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成立由校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检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十四条 招生计划按照国家教育部核准的、山东省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我校分专业计划数执行。招生计划通过山东省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山东省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按照山东省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

专业志愿:

1.文理类:专业志愿分配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2.艺术类:

美术类专业认可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美术专业统考成绩,在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音乐类专业认可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合格证,在进档考生中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航空服务专业认可其他院校相同专业测试合格证,在进档考生中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十六条 特殊要求:

1.外语语种:专业语种不限。但我校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学校不对非英语语种的学生单独开设语言课程)。

2.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出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3.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4.我校无单科成绩要求。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我校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成绩。

第十七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省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形式公布,考生亦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站或拨打我校招生咨询电话查询。

第五章 其它

第十八条 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我校采取考试、核查电子档案、体检等形式对新生复查,对违反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学生进行处理。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我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十九条 收费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的标准执行。

现各专业学费:学前教育、初等教育、语文教育、数学教育、英语教育4000元/年;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艺术设计8000元/年;会计、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市场营销4500元/年;航空服务与管理9900元/年。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

退学费用结算规定:退学退费标准按照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资助措施:根据《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学校建立了融多种形式于一体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生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第六章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1—87207777 传 真:0531—87207777

学校网址:

电子邮箱:jnyzzsjy@163.com

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丹桂路2011号

邮 编:250307

以上就是山东省本科师范类院校招生章程 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全部内容,更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19教育网。更多相关文章关注19教育网:www.0919ed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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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4:57:38
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贵州高考志愿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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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坐落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在2005年成为“黔南州教师教育培训基地”。有美术教育为代表的省级骨干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2022年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

2024-08-18 14:2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