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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师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四川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4-04-20 13:41:13 | 19教育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综合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51010610隶属于:教育部
最近经常有小伙伴私信询问川师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四川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的问题,今天,19教育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川师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四川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高效专项计划报名条件

高校专项计划报名条件是符合本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本人具有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本人具有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高校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招生计划不少于学校本科招生规模的2%。中央部门高校要将调减的特殊类型招生名额优先安排高校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实施区域农村,考生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及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招生规模:

招生计划不少于有关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根据上述要求确定。

高校专项计划资格审核及报考流程:

专项计划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负责组织。各省(区、市)要根据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公安户籍系统、中小学生学籍系统和高考报名系统信息,细化资格审核办法,建立省、市、县三级的教育、公安等多部门联合审核工作机制,确保考生户籍、学籍真实准确。

已实施户籍制度改革不再区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省(区、市),要根据本地推进城镇化进程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确定本省(区、市)农村的区域范围,并据此进行考生户籍资格审核,配合有关高校进行资格复查。城乡区域划分标准可参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有关标准。

报考流程:

4月25日前:有关高校公布招生简章,考生完成报名申请;5月20日前:省市完成考生基本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5月底前:高校完成考生其他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6月7日-8日: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高考后-出分前:部分试点高校组织考核。

川师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四川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2年绵阳师范学院招生简章

绵阳师范学院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在2011年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项目”试点单位。现有音乐学等省级特色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绵阳师范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绵阳师范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为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并结合我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绵阳师范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0639 。 19教育网

第三条 办学地址:学校现有高新校区、游仙校区两个校区,具体地址如下:

1、高新校区: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西路166号

2、游仙校区: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仙人路一段30号

学校各学院所在校区及2022年各专业新生的就读校区以各省(市、自治区)招办专业计划情况公布为准或详见《绵阳师范学院2022年新生报到指南》。

第四条 学校是四川省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第五条 学生完成学校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后,符合《绵阳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且达到毕业条件的,学校颁发“毕业证书”;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学校颁发“学士学位证书”。颁发证书学校为绵阳师范学院。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党委书记、校长牵头,相关校领导、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拟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研究并决定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八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考生及家长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自身发展规划、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等为主要依据制定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并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我校可在今年招生计划中预留少量本科计划,用于调剂各省(市、自治区)生源不平衡的状况,预留计划的使用原则和办法须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将使用情况及时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办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及有关省(市、自治区)招办的规定,遵循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

第十一条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不设置单科限制,不设置男女比例限制,除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外,其它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录取进校后公共外语课程一律为英语。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学校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调档比例均为100%;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录取时,学校将根据生源状况在相应省(市、自治区)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降分政策,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办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的主要依据。

第十五条 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其中,对因身体健康状况致使生活无法自理或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考生将不予录取。报考师范各专业的考生应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没有明显身体缺陷。同时,对存在明显身体残疾或语言障碍的考生,原则上也不能录取到毕业后可能从事教师职业的相关专业。报考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65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5cm;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

第十六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学校在专业安排时,不设专业级差,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若投档成绩中已显示了各省的排序规则,则按照各省的排序规则执行,若投档成绩中没有各省的排序规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理工类依次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当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学校将根据专业计划完成情况将其调配至尚未满额的其它专业,但调配志愿的优先级别低于非调配志愿。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将作退档处理。

2.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市、自治区),我校将按照教育部规定的高校专业选考科目《指引》并依据各专业的特点和与考试科目的相关性确定考生应当参加的选考科目。同时,对于具有选考科目要求的省(市、自治区),除招生主管部门有明确规定外,原则上以考生必考科目和我校确定的选考科目成绩的总和为录取依据。在具有我校选考科目成绩的线上考生不足时,经与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协商后,我校也可录取其它兼考科目的考生。

3.对于已经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计划投放省(市、自治区),我校将依据向相应省招办报送并向考生公布的选考方案,并按照相应的招生录取工作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艺术与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对进档考生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办法安排专业。

1.对于我校招收的艺术与体育类考生,我校使用各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

2.艺术与体育类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省(市、自治区)艺术与体育类本科层次最低控制线后,依据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投档成绩投档我校的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文化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外语、综合、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3.当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艺术与体育类专业调配原则与普通类专业调配原则相同。

第十八条  四川省属公费师范生、乡村振兴专项计划的考生的投档、录取按照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专业按大类招生的学生,进校第一学年学习专业基础课,一年后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在所在学院(类)范围内再选择专业方向。

第二十条 新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录取通知书按时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在3个月内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学费 住宿费 奖贷学金

第二十一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二十二条 四川省属公费师范生和四川省乡村振兴专项计划本科生在校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并享受在校期间生活补助,有关具体政策以四川省教育厅相关文件为准。

第二十三条 为保证表现良好、经济困难的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奖、贷、助、勤”为主体的多元化资助体系。具体资助措施和资助项目详见“绵阳师范学院学生工作部网站”(http://xg.mnu.cn)。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四川省属公费师范生和四川省乡村振兴专项计划本科生招生事宜,依据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16-2200001、2202650(兼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mnu.cn

招生网址:http://zs.mnu.cn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绵阳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川师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四川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川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川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布局在中国西部的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大学,是国家“世界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是国家首批认定的“2011协同创新中心”牵头高校,也是国家首批“双创”示范基地。学校地处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成都,有望江、华西和江安三个校区,占地面积7050亩,校舍建筑面积254万平方米。校园环境幽雅、花木繁茂、碧草如茵、景色宜人,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本章程适用于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录取,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按照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我校2020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人员。


一、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


2020年我校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7580名,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780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800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学术学位约招3550名,专业学位约招2230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部招收专业学位。所有专业代码中第三位为“5”或者“6”的学科专业为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各招生单位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人数(包括接收推荐免试生、统考生、联考生等),实际录取数待国家招生计划下达后综合考生报考情况、考试情况方能确定。


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2020年预计接收推荐免试生2900名。


二、 硕士研究生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外语国家四级425分以上或通过在职人员申请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以及在核心期刊上至少有一篇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论文,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复试时应交验大专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及同等学力证明材料原件。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含EMBA方向)、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 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含EMBA方向)、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旅游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一)中的各项要求。


5.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只招收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应届或已取得学位证的往届本科毕业生。


(三)推免生的报考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 )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具体情况详见《四川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三、硕士研究生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除推免生外的所有考生(包括统考生、联考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及缴费后,才能进行现场确认。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级教育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至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至22:00。网上报名地址: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二)现场确认时间


详见考生网报时选择报考点的现场确认公告。


四川大学考点(5101)现场确认时间预计为2019年11月6-9日,具体安排详见11月初公布的《2020年报考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四川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安排及注意事项》。


(三)注意事项


1.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2019年10月31日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籍、学历证书报考,须在复试报到时提交通过(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报告。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间截止前将《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寄送到四川大学研招办,否则将不被纳入本计划报考。面向西藏基层干部报考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请选择“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8.以下考生的报考点必须选择为5101(四川大学),必须来四川大学进行现场确认和考试:


(1)报考强军计划的考生。


(2)选择第四单元考试科目代码为502的考生。


由于考点容量有限,请以上考生尽早报名。


9.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考生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硕士研究生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初试科目详见《四川大学2020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生科目中的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一(201)、英语二(204)、俄语(202)、日语(203)、数学一(301)、数学二(302)、数学三(303)、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306);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99)、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3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4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7)为全国统考科目,均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其余考试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参考书目或考试大纲详询各招生单位(四川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联系方式)。


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4.学校根据人才培养需要划定初试合格分数线。初试成绩满足学校和院系要求的考生参加复试。复试地点统一安排在四川大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复试是综合复试,综合复试将采取面试加专业知识综合笔试方式进行。


6.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后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7.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不加试。


五、体检


体检对象: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


体检时间:考生复试期间,具体时间详见校内各招生单位复试通知。


体检医院:四川大学校医院或政府设立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六、硕士研究生录取


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加权计算得出,考生按入学考试总成绩排队录取。所有拟录考生必须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的非定向就业类别硕士生,须调档审查合格后,发给录取通知书;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录取考生于2020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七、联系方式


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8-85466153、85407858


028-85467270(文科),028-85461353(理科),028-85460721(工科),028-85400638(医科),Email:scuyz@scu.edu.cn


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各招生单位联系方式请查阅:四川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联系方式


八、其它说明


1.学费与奖助金:四川大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投入机制、奖助和收费等政策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和四川省《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4〕430号)文件规定执行。四川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奖助体系完备,由国家奖助金和学校奖助金两部分构成。国家奖助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助金包括学校学业奖学金和学校“三助”岗位津贴。具体情况请详见《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修订)(详情参见我校研究生院奖助金管理系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金,学校不安排住宿。


2.学习年限: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部分专业研究生学制为2年或2.5年。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4年,学制为2年的专业学位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3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最长学习年限若教指委另有规定,则按相关文件执行。


3.2020年四川大学所有专业不接收考试方式为单独考试的报考。


4. 考生报考须符合报考条件。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本章程的报考条件及四川大学2020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中相关招生单位及相关学科的报考要求,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复试录取、开学报到等各环节均会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复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学校无培养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考生的导师,不具备招收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考生的条件。


6.有关研究生招生信息和动态请密切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四川大学研究生院主页 、四川大学研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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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西南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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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2022年高校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复旦大学2022年高校农村学生专项“腾飞计划”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了,相信大家已经期待已久了!下面是由我为大家整理的“复旦大学2022年高校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复旦大学2022年高校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中共中央国

2024-04-19 22:21:23
高校专项计划特殊招生简章 南开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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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南开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2022年南开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以下是具体内容,供大家参考。南开大学2022年“扬帆计划”高校专项招生简章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和相关文件具体要求,为进一步拓宽农村学生就读重点高校升学渠道,我校专门安排一定数量的招生名额,主要选拔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

2024-04-16 02:07:47
南方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西南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南方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西南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云南地方专项计划招生条件要求(一)国家专项计划报考条件1.考生本人具有我省88个贫困县连续三年以上户籍(于2020年9月1日以前转入),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2.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迪庆州考生应具有迪庆州高中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二)地方专项计划报考条件1.考生本人具有我省实施区域共100个县中的农村区域连续三年以上农村户

2024-04-17 09:02:06
普通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西南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普通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西南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西南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西南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西南大学,位于中国重庆市,是一所以教育、科学、文化为主的高等学府。为了促进教育公平,优化招生结构,特发布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专项计划招生对象本次专项计划招生对象为来自农村和贫困地区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具备较好的学术基础和发展潜力,立志投身科学研究、教育教学等领域。招生专

2024-04-19 17:32:24
北京师范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云南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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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北京师范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2022年北京师范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以下是具体内容,供大家参考。北京师范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2022年我校决定在珠海校区实施高校专项计划,面向优秀农村学生招收公费师范生。一、招生对象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

2024-04-15 02: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