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18 10:50:41 | 19教育网
吉首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了,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下面是由我为大家整理的“吉首大学2022年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章程”,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校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和《吉首大学章程》,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中文全称:吉首大学;学校英文名称:Jishou University;国标代码:10531;学校性质:省属公办综合性大学;办学层次:本科;主管部门:湖南省人民政府。学校注册地址:湖南省吉首市人民南路120号,邮编:416000。
第三条 学校在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吉首市和张家界市永定区两地办学。吉首大学师范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由吉首大学负责。吉首大学师范学院相对独立,实行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与吉首大学共建共管、以湘西自治州为主的管理体制,在湘西自治州吉首市办学。
第四条 学校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具有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具有招收港澳台学生与外国留学生资格。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习期满,考核合格,颁发吉首大学毕业证书;对于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吉首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学校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类别有: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职高对口计划、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内地新疆高中班、农村订单定向医学免费培养、支援吐鲁番地区定向计划、新疆协作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地方专项计划、港澳台联合招生、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等。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规定、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处理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 学校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开展招生工作的改革和科学研究。
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督,确保学校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公开,严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和学校办学条件,结合各省生源情况和各专业就业情况编制招生来源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湖南省教育厅审批。
第十条 学校将分省来源计划报送到各有关省(市、区)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19教育网
第十一条 学校本科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生源不平衡、专业不均衡以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其中,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有关要求,在内蒙古自治区非艺体类专业招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录取缺额时,接收下一级志愿或征集志愿的考生。
第十四条 非特殊类型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以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为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退和确定专业,不设专业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生源所在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原则进行录取。对所报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投档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对于实行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的省(市、区),按该省(市、区)投档规则,择优录取。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包含音乐类、舞蹈类、美术与设计学类)录取规则:学校2022年不组织艺术校考,艺术类专业以各省(市、区)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为依据,生源省份有明确投档规则的省份,按该省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没有明确投档规则的省份,对于进档考生,我校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70%)。综合成绩同分情况下,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根据用人单位招聘需求,舞蹈类专业原则上男生身高不低于1.7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为便于顺利就业,建议身高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慎重报考。其中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考生按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排序录取。
第十六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湖南省的录取原则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体育专业统考成绩之和计算综合成绩,并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学校择优录取。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投档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如果某省未计算综合分,对于文化、专业成绩均上线的进档考生,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对于实行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的省(市、区),按该省(市、区)投档规则,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录取规则: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体育专项技术测试和文化测试,学校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划定录取分数线,确定录取考生名单,报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有关省(市、区)的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备案。
第十八条 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录取规则: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招生录取按湖南省录取政策执行。学校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预录名单,并将预录名单及生源情况报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由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局)通知预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学校根据签订协议情况确定录取名单。
第十九条 职高对口计划、内地新疆高中班、支援吐鲁番地区定向计划、新疆协作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港澳台联招生、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等招生录取工作,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认可各省(市、区)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第二十一条 各招生专业男女性别不限。
第二十二条 学校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二十三条 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的录取按照当年公布的计划执行,预科学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选择专业时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除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因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专业录取要求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第五章 收费标准与资助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和教育厅核定的各专业收费标准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和《新生入学须知》上公布。
第二十六条 学校建立了奖、助、贷、勤、补、免等较为完善的资助体系,除执行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政策外,还采取设立学校奖学金、社会资助专项基金、勤工助学岗位、绿色通道等措施,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第六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二十七条 新生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已录取但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同意方可延期;未经批准逾期一周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艺体类专业新生还须参加专业复测。凡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九条 学校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43-8564141 0743-8563838(传真)
招生网址:
学校网址: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如遇教育部或各省(市、区)招生政策变化,学校将依据变化情况对本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并另行公布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吉首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本章程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核准发布,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一致。
北京中医药大学
2009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为保证北京中医药大学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自身发展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 北京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6年,是教育部直属、进入“211”工程建设的公办全日制全国重点大学。学校分有东西两个校区,西校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东校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6号。
第二条、 学校现有本科专业9个,硕士点26个,博士点21个,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3个并均设有博士后流动站;拥有临床教学基地27个;拥有“国家理科基础学科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和“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和科技创新团队。
第三条、 学校现有一级学科国家级重点学科2个,二级学科国家级重点学科15个,北京市重点学科3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10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北京市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级实验室(最高级)9个。
第四条、 学校的发展目标是“建设世界知名的有特色、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由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等日常招生工作,并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和广大考生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
第六条、 学校招生计划、专业计划、来源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常委会审定后,报教育部审批。
第七条、 2009年本专科招生共计1350人,其中本科1200人,高职(专科)150人,本科招生专业为中医学、中药学、制药工程、针灸推拿学、公共事业管理、工商管理、护理学、英语(医学)、法学(医药卫生)。高职(专科)招生专业为护理。详细招生计划以各省市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第八条、 学校本科招生类别除普通高考考生外,还有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保送生、少数民族预科生、内地班等多个类别,招生工作均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按各省市级招生部门投档规则,调阅学生档案,调阅比例不超过公布招生计划的120%。
第十条、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北京中医药大学的学生。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先报学生。
第十一条、 学校对已调档的考生,采用分数和所填报专业志愿相结合的方式安排学生专业。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3,3,1,1分依次递减。同等条件下与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对投档成绩低而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对实行高考科目改革的省市,学校按学生分数和等级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在实考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享受各种政策加分的学生。
第十三条、 学校的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部分专业建议英语学生报考,如中医学(七年制)、管理类、英语(医学)、护理学(涉外方向)等专业。
个别专业须有口试成绩,如中医学七年制(针推对外交流方向)、英语(医学)。
护理学专业限招女生,建议身高为1.60米以上的学生报考。
第十四条、 根据医药类专业培养特点,学校建议残疾学生、肝功能异常或澳抗阳性者慎报,色盲色弱者不宜报考。其他体检条件均按教育部有关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学校按照有关部门批准的标准、按专业学制收取学费。医药类、英语(医学)、护理学(涉外方向)专业为5800元/年;制药工程专业为5500元/年,其它本科专业为5000元/年;高职(专科)为7000元/年。学生于每学年报到注册时交纳。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六条、 本科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公共事业(卫生事业)管理、工商管理(医药企业)、英语(医学)、法学(医药卫生)等专业在北京中医药大学西校区学习。中药学、制药工程、护理学等专业在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校区学习;其中中医学(除中医学七年制针推对外交流方向)、针灸推拿学、公共事业(卫生事业)管理、工商管理(医药企业)第一年在北京昌平区育荣国际教育园区学习,第二年返回北京中医药大学西校区学习。
高职(专科)护理专业在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校区学习。
本专科各专业上课地点以学校发放的《新生入学指南》要求为准。
第十七条、 新生报到时均按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指南》要求报到。
第十八条、 学校设有奖贷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设有勤工助学指导中心,帮助和指导困难的学生开展勤工助学,发放困难补助和争取社会资助。
第十九条、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符合学校毕业与学位授予标准者,颁发北京中医药大学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
第二十条、 学生入学后,若发现所提供的高考录取材料有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以上未尽事宜以当年国家有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
邮政编码:100029
联系电话:010-64286231(传真)
语音咨询:010-64286211、64286297、64286298
招生网址:
E–mail : [email protected]
北京中医药大学
2009年4月1日
以上就是19教育网小编整理的内容,想要了解更多相关资讯内容敬请关注19教育网。更多相关文章关注19教育网:www.0919edu.com华中科技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在填报高考志愿时,每年都会有很多考生对华中科技大学招生简章很感兴趣。下面是由我为大家整理的“华中科技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华中科技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来源:华中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华中科技大学
暨南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暨南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2年普通高考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第二章学校概况第四条
制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简章制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简章【项目简介】为加强高等教育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平,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从2018年起,石家庄学院与韩国又石大学举办“制药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批准书编号:MOE13KR2A20171844N)正式招生,2020年已是第三年招生。【石家庄学院简介】石家庄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国有全日制普通本
苏州城市学院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本科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名称:苏州城市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本科,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桂林理工大学2023年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章程桂林理工大学2023年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阳光高考政策,规范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保证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为桂林理工大学,英文名:Gu
厦门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厦门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待审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规范厦门大学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厦门大学办学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厦门大学(国标代码10384),现有思明校区、翔安校区、漳州校区和马来西亚分校。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
湖南专科学校高考分数线20232023年湖南专科学校高考分数线历史类本科线为428分,专科线为200,物理类本科线为415分,专科线为200分。强基计划、军事院校、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校专项计划等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和部分高校招生时以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作为参考依据,我省特殊类型招生承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为历史类482分、物理类477分。在艺术类非平行组中,按独立设置艺术院
海南大学招生办电话海南大学招生办电话:0898-66266469;0898-66279093。海南大学(HainanUniversity),简称海大,坐落于海南省海口市,是教育部与海南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为中西部“一省一校”国家重点建设大学(Z14)联盟、CDIO工程教育联盟成员单位。学校由天津大学对口合作建设。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58
2024-05-08 23:03:31
2024-04-12 21:26:34
2025-01-20 18:01:58
2024-12-10 14:21:04
2024-09-15 11:29:18
2024-05-14 12:4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