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15 13:03:26 | 19教育网
2022年 陕西 国际商贸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做好我 校招 生 工作 ,我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办学性质及主管部门
第二条 学校全称: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国标代码:13123
第三条 办学性质:民办本科普通院校
隶属于陕西省教育厅
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第五条 学校简介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位于西安市,由步长制药投资创办于1997年,2008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2015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学校在校生1.8万余人,33个本科招生专业,22个高职招生专业。形成以医(药)为特色,以经、管为主干,构建医(药)、经、管、文、教、工、艺交叉融合、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
学校获批省级创新 创业 教育改革试点学院2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中心)6个。省市级科研平台、团队18个,其中省级协同创新中心——中药绿色制造技术协同创新中心、陕西省中药产业技术创新服务共享平台、院士专家工作站——生物 医药 创新制药技术院士专家工作站、与西安市社科院共建——西咸经济发展质量研究中心新型智库等为全省首家民办高校获批。学校经过25年的建设发展,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毕业生 就业率 年均保持在90%以上,培养的学生为地方行业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
第六条 联系方式
办学地点:西安市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统一西路35号
邮 编:712046
学校网址:www.csiic.edu.cn
招生官微:sxgjsmxy2014
咨询电话:029-33814555、33813555
第三章 毕业 与发证
第七条 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政治表现合格,身体健康,准予毕业,颁发本科或高职(专科)毕业 证书 ;取得本科毕业资格的学生,凡符合国家及学校有关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招生工作委员会由校长、党委 书 记、分管副校长、招生 就业 处、教务处、 二级 学院、党政办公室、纪委监审室等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
第九条 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由招生就业处组织和实施。
第十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第五章 招生计划 19教育网
第十一条 学校计划由教育部批准,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生 考试 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二条 我校普通类本科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我校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实行分 志愿 投档,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按顺序志愿录取;实行 平行志愿 投档,即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第十五条 本科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语种,男女比例不限。本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六条 按照“分数清“原则进行录取,原则上满足考生专业志愿。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语、数、外成绩顺序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高考 改革省份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八条 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
第十九条 各专业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条 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应届生同等对待。
第二十一条 报考我校志愿的考生,符合我校在考生所在地录取标准,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同意者,由我校发给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录取通知书》并加盖“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学校”的条形章,按规定时间到本校报到,审查合格正式注册入学。
第二十二条 艺术 类专业录取:2022年我校美术类专业课成绩承认各省统考成绩,不再组织单独考试,若有特殊要求的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办相关规定为准。艺术类本科专业:动画、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环境设计;艺术类专科专业:环境艺术设计,均兼收艺术文、艺术理考生。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 分数线 的条件下,考生录取排序办法:按照专业课考试统考成绩艺术文、理分别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同等分数下参照文化课成绩顺序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同时遵循各省艺术类招生录取办法相关规定)。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 我校严格按照抄送陕西省价格相关部门、教育厅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八章 奖、助学金
第二十四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企业奖学金、勤工助学、社会专项资助学金、困难补助、 学费 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 新生 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国家 励志 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
特困:每生每年3800元;一般贫困:每生每年2800元;分学期两次发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12000元。
勤工助学:月工资400元。
学校奖学金: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一等1000元、二等500元、三等300元。
企业奖学金:如步长奖学金、爱迪尔奖学金等,金额1000—5000元不等。
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确属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办理缓交手续先行入学报到。
同一家庭子女来校就读:一次性资助每生300元。
第九章 入学与注册
第二十五条 凡我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及时向学校招生就业处办理请假手续。逾期不报到且未办理请假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即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 学习 的,由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未尽事宜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学校法定代表人对本章程内容负责。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解释权在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2022年西安交通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以下是具体内容,供大家参考。
西安交通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2022年继续做好重点高 校招 生专项计划实施 工作 的通知》(教学司〔2022〕3号)文件的总体要求,西安交通大学结合学校“扎根西部、服务国家、世界一流”的办学定位,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2022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学校本着“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的原则进行选拔,择优录取。
一、报名条件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乐于助人、自强不息、德才兼备,来自于边远、贫困、 民族 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具体实施区域以有关省(区、市)确定的为准)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完成。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报名条件:
1.符合2022年统一 高考 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招生计划
我校高校专项计划的招生人数为160人左右,将根据考生实际报名与材料审核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并报各省级招生 考试 机构备案。根据国务院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招生计划将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适当倾斜。最终招生计划及专业分布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三、报名程序
2022年西安交通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报名采用考生本人自愿申请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4月25日。报名者须在此期间内注册并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无需寄送纸质材料。具体步骤如下:
1. 网上报名:登录 志愿 填报学校选择“西安交通大学”,报名类型选择“高校专项”,严格按照操作提示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申请表等相关材料的电子版。所有材料提交后不得修改。
2. 电子版材料清单:
(1)经中学加盖学校公章后的《西安交通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须为网上报名 成功 后生成的带条形码的申请表)扫描件,申请表中的成绩应包含高中期间各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及近3次月考(模考)成绩;申请表的个人陈述中应包含思想品德、家庭经济状况、个人 成长 经历、特殊事迹等内容;
(2)户口本首页、户主页、父亲和母亲的户籍页或监护人(孤儿)的户籍页及考生本人户籍页的扫描件;
(3)高中阶段相关获奖 证书 的扫描件(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报名材料上传)。
注:考生上传的所有材料均需中学审核、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并在学校详尽公示。
四、选拔程序
1. 报名资格审核:根据教育部教学司〔2022〕3号文件要求,在5月20日前有关省(区、市)完成报名考生户籍、学籍等资格审核并进行公示,不具有报名资格的考生我校将不对其进行材料审查,按报名无效处理;
2. 材料审查及资格认定: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具有报名资格的考生的家庭户籍、考生学籍及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再次审核,对考生高中阶段的学业成绩、获奖情况、社会活动、个人陈述、特殊事迹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我校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名单;
3. 结果公示:学校将获得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名单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网上进行公示,考生也可在报名系统中进行查询。公示无异议者可参与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报考与录取。
五、录取办法
1. 入选高校专项计划资格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2. 填报志愿 时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填报我校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批次的 高考志愿 ;
3. 录取时将按照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按分省计划择优录取,根据我校招生章程的规定为考生分配专业。如生源不足,不再征求志愿或降分录取;
4. 我校认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成绩不得低于所在省份本科一批控制 分数线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按相应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控制分数线执行( 浙江 省的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为一段线);
5. 对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其选考科目要求与普通高考报名时各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一致;
6. 高校专项计划优惠政策仅适用于生源省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投档的批次。
六、日程安排
1. 网上报名时间:4月15日-4月25日。
2. 各省(区、市)完成考生资格审核并公示:5月20日前。
3. 学校完成材料审查,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并公示:5月31日前。
以上就是19教育网整理的国际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请查阅19教育网。更多相关文章关注19教育网:www.0919edu.com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0〕1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农村学生的入学比例,2020年我校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招收勤奋好学、成绩优秀的农村户籍学生。一、招生对象及条件招生对象: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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